近日,山东菏泽发生一起案件,发人深省。
当事人写了一篇名为《要求查房人员出示警察证后,我被背铐至派出所》的文章,引发网络热议。
当事人叫赵孔亮,是一名西南政法大学的法学研究生,实习律师,巧合的是,他毕业所写的论文与《警察法》有关。
事件的经过并不复杂,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却很严重。
酒店被查
2024年1月30日,赵孔亮在酒店正常办理了入住手续,晚上10点左右,一群自称警察的人闯入酒店房间,要求赵孔亮出示身份证。
如果是普通人,摄于警察的威势,可能就照做了,可是赵孔亮是研究法学的,对于《警察法》他研究了两年,在他的眼里,这几个自称警察的人,至少有几处违法情节。
第一,协警是没有单独执法权的,必须有正式民警在场,而要求他出示身份证的,恰恰是一名协警。
第二,即便正式民警在场,也必须出示执法证件,出示警察证。
第三,手铐是警械,辅警不是警察,没有执法权,没有使用警械的权利。
面对赵孔亮的要求,这群人情绪激动,对着赵孔亮大吼大叫:
“你狂什么,你有什么资格要求我们出示证件?”
“我们穿这身衣服就是有资格强制检查你。”
最后,赵孔亮被上了背铐,扭送到幸福街派出所,可是此刻,我觉得赵孔亮一点也不幸福。
派出所惊魂
来到了派出所,更为荒谬的事情发生了。
一个警察问:“我们违反的是哪条法律?”
赵孔亮回答:“是《警察法》第九条,盘问检查前需要出示相应证件。”
另一名警察声音突然提高了:“违法,违法,违法!你随便告!你告谁都可以!你可以随便将此事发布到网上,我们一直是这么做的,我看谁来管我!”
在做笔录的时候,赵孔亮要求两位警察出示一下警察证。
一名警察面无表情,从兜里掏出来了警察证,在他眼前晃了一下,然后干咳了一声说,那个人的警察证忘在家里了。
赵孔亮说,确定不了他身份,我做不了笔录,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询问的警察不得少于两人,并且要出示身份证明。
没有办法,警察只能让赵孔亮先回去,以后再补笔录。
不靠谱的市检察院
事后,赵孔亮把此事反映给菏泽市检察院, 市检的接待人员说,没有看出明显的违法犯罪。
赵孔亮要求市检出具不予受理的书面材料,对方却表示他们从来没有出具过这种材料。
还质问赵孔亮,“你到底懂不懂法,我们检察机关只监督诉讼活动。”
事件影响
事件在网络上发酵,引起网友们热议后,菏泽方面也高度重视,迅速采取了行动。
据知情人士透露,带班所长被停职,辅警已被开除。
但网友们的讨论并没有停止,他们纷纷表示:
依法治国,应该是从执法队伍开始,什么时候执法人员开始依法执法,什么时候才是中国法治社会的进步。
想想一个律师都被这样对待,我们普通老百姓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
我们国家一直强调,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果连执法人员都不懂法,甚至知法犯法,那就谈不上法治社会了,从这一点来看,执法部门的教育整顿工作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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