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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必军拿到不动产证后,高兴地向大家展示。 记者/王娜 摄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王娜

通讯员/郭淑珍

宅基地上房屋,容纳村民拥有其屋的朴素梦想,如今,农村村民也能像城镇居民一样拿到“大红本”。

6月25日第34个全国土地日,天元区嵩山路街道27区农民新村的60户村民,拿到了期盼已久的不动产权证。

这是自今年初《关于解决市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出台后,株洲首次解决集体土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也标志着,我市已经实现集体土地、工业、商业项目等重点领域“办证难”问题解决的全覆盖。

领不到房产证

做小生意的愿望“落了空”

易必军这天没顾得上吃早饭,就来到天元区嵩山路街道韶溪社区,在这里,他和其他村民拿到了等待许久的不动产权证

这张专属于易必军的“红本本”上,占地面积、房子建筑面积、户内成员等信息清晰标注,一目了然。

天元区嵩山路街道27区农民新村,是一个城中村。2001年,因为原住地拆迁,易必军和其他村民,搬到了这里。

有了新家,本是件高兴的事情,但烦恼也如影随行——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问题就是卡在“房屋报建、报批手续不全”环节。据了解,该农民新村共涉及拆迁安置户65户,房屋建设时间为2001年,由于缺乏用地、规划、竣工等材料,20多年来一直未能办理产权证书。

村民们领不到产权证,落户、转让都成问题。这一点,易必军深有体会。

这期间,身边零星传来不动产证有进展的消息,但易必军也没报什么希望。直到市不动产证登记中心、天元区嵩山路街道志愿者上门进行登记情况资料、群众意见收集,他才有了盼头。

“又开心又激动。”平日里不苟言笑的易必军笑了。

优化简化程序

解决60户村民“办证难”

这本薄薄的产权证,“分量”不轻。

今年2月初,《指导意见》出台将“2010年2月7日《株洲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前,市区(天元区、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经开区)内已建成无法完成确权登记的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纳入适用范围外,还明确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面积认定、农村房屋所有权确认、“一户一宅”的确认、农村村民房屋转移、没有权属来源材料和集体土地上安置房的不动产登记问题等20条处置意见。

“27区农民新村的情况符合上述要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化解办将其纳入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范围,并与天元区人民政府多次对接,通过优化简化程序,在完善用地、规划、质量验收等必要手续后,不到4个月时间,让60户村民拿到了“红本本”。“剩余5户,资料还需进一步完善,待问题解决后即可正常办证。”

这也标志着株洲不动产登记工作已经实现商品房、老旧小区、农村宅基地、工业、商业等5大领域的全新升级。此前,株洲陆续解决成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株洲长远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等工业项目,西园商业广场等商业项目的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企业、居民的“幸福株洲”故事,正不断更新。

编辑:青琪

二审:戴萍、唐剑华

三审:叶新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