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省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名单公布

我市23所学校入选

7月24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了2024年河南省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名单,其中,我市23所学校入选。

据悉,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定期公布制度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备案的通知》的要求,在各学校报送材料、各地审核的基础上,省教育厅进行了复审、备案、公示,确定了2024年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名单。

永城职业学院中专部

商丘中等专业学校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中专

商丘幼儿师范学校

商丘卫生中等专业学校

商丘商贸学校

孔祖中等专业学校(夏邑县职业教育中心)

夏邑县第一中等专业学校

虞城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虞城县第一中等专业学校

柘城县职业技术学校

宁陵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民权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

睢县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

商丘市职业教育中心

商丘学院中专部

商丘市梁园区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商丘市民权县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商丘市特殊教育学校

永城市第四职业高级中学

永城市中等专业学校

永城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永城市职业教育中心

入选河南省2024年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名单

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让合作企业组织招生工作,不得委托个人和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招生服务代理,严禁合作企业以分校区名义进行违规招生。未取得招生资质的学校不得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招生。本科、高职中专部严禁开展一年制招生。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不承认学历,不享受国家资助和免学费等政策,违规招生行为将记入档案。

具有招生资质的学校要结合学校自身办学能力、师资配备、场地设施等实际情况,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备案通过招收一年制的学校,每个专业招生原则上不超过100人。

公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免学费政策,未经批准、未经备案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费;民办学校收费不得超过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学校不得额外以“高端就业安置”“VIP专业培养”等名目由学校或合作企业向学生收取培训费、就业指导费、实习费等;不得让合作企业以分校区名义提前圈定学生,违规收取报名费、咨询费等。

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录工作均要通过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进行,未通过该平台招生的将影响学生学籍注册。

记者 鲁超

来源:京九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