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钱难挣,工作不好找,很多农民朋友也是想方设法赚钱,也有一些年轻人纷纷加入返乡创业的“热潮”。21年的第18个中央指导文件,22年的第19个中央一号文件,关于“三农”问题,文件给出利好的政策指示。以下4类生意将被全面禁止。
国家开始整治违法犯罪行为
中央一号文件中指出,乡村治理建设是个大头,强调要持续推进乡村振兴,严厉杜绝任何形式主义、教条主义。
其中,有关于乡村治理的文件政策要求持续对农村涣散村组织、村恶霸、黑恶势力、黄赌毒以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非法行为进行全面整治。
比如企图通过当“村霸”随意敛财的“生意行为”就在整治范围内。
一些地方存在村霸强手500元过路费的情况,短短几年敛财高达1000多万,有的村霸“运气好”当上了村支书,更不缺“做生意”敛财的门路了,疯狂敛财近上亿元,这必然在严厉打击范围之内。
又如一些农村地区文化生活相对单调,所以打牌、打麻将等赌博活动比较常见。
对于聚众赌博或者提供赌博场所供人敛财做生意的行为将持续被严厉打击。
不带有数额较大、聚众性质的,如普通的玩扑克牌,这种简单休闲娱乐的方式并不在整治范围内。
但凡提供特定场所,且收取一定的租赁费的聚众行为就涉及到聚众赌博行为了。
说到这里,很多人不免联想到农村的棋牌室,有时一局麻将在半小时到两个小时这么久,而且打的数额还比较大,每个人的摊位费要收的吧,这会成为重点的整治对象。
想要靠这个做生意敛财的还是不要再碰了。
如果是为了缓解枯燥单调的生活,中央一号文件中也明确提及,大力支持农民自发组织开展像村歌、广场舞或者趣味运动会这类的文化体育活动。
此外,不乏一些村民自找其他做生意的门路,比如卖知了、电蚯蚓等等。
就说电蚯蚓,一般不算犯法,但如果通过电他人养殖的蚯蚓获得的数额较大,又或者存在其他非法不当行为的,自然就在整治范围之内了。
当然,还有一些地方对泡蛇酒、电蚯蚓等这些行为作出具体规定。
比如广东省林业局去年7月份发出的公告中,专门针对这几项行为明确表示违法。
想要另找门路做生意赚钱的村民们一定要注意了,哪些行为不被允许,哪些属于违法行为,要及时警惕!
禁止损毁耕地的一切行为
第二门生意是关于农村收青储的问题,一些养殖户会把主意打到性价比更低的青麦上。
去年5月份的一起小麦青储事件引发很多网友热议,对于支不支持卖青储,网友们众说纷纭。
此前有人按一亩1500到2000元的价格收购专门收购青麦,主要用途是弥补养殖业饲料缺失的情况。
很多老百姓对这个哪里会多想,只觉得自家的种的粮食,如果能卖个好价钱自然不亏。
现在有人帮你收割了,省了收麦后储藏晾晒的成本,而且还能赚到更多的钱,何乐而不为?
粮食是农民最低的底线,现在这门生意也不让做了?
要说收青储的市场还是相当宽阔的,奶牛养殖业就是其最大的需求上。
之前黄淮海地区大型奶牛场传出消息,饲料缺口达到40万吨。收割青储这样的举措帮助养殖业一举渡过难关。
但青储不知被多少养殖户和商贩们给盯上了,在农作物还未成熟的时候被收割收购,卖给养殖户,完成青储投喂牲畜的“使命”,尽管表面上有利于养殖生产,但浪费粮食的行为实在不利于粮食产能的提升。
一旦影响人们的口粮,这样的行为显然在被整治范围内。
第三门“生意”针对的是乱占、乱建或乱毁耕地的一切行为。
首先禁止贩卖黑土。珍贵的泥土资源要几百年时间形成,天然的肥土资源本剧是有限的,在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品质上,黑土可发挥了大作用。
不过这也不免被一些人嗅到了做生意的商机,如果不被制止,大肆采挖黑土贩卖的行为必定屡禁不止。
其次是关于乱占耕地乱建乱用问题。尤其搞养殖业、种植业的要警惕了。
关于养殖业,并不是网传的严格禁止养鸡鸭鹅,而是在环境卫生和耕地管理上,对很多养殖户有一定要求
耕地资源被禁止改成养殖场,占用耕地资源乱建鱼塘、养殖场,甚至的用来种果树等行为被禁止。
平常我们肉眼看不到的土地卫星、航拍等都会被用上,对各种违法违建行为进行监测。
农村禁止非法性交易敛财
最近,关于农村“性交易”现象又增多了,引发全网报道热议。
一些人利用性交易来敛财,对我们的社会和家庭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必须采取坚决的措施来杜绝。
损害道德底线,破坏家庭和谐,性交易对农村一直以来秉承的传统价值观和家庭观念进行强烈冲击。
同时有很大可能影响社会秩序,这样的非法行为很多时候会伴随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出现,比如拐卖妇女儿童。
性交易也容易传播一些疾病,尤其在很多农村地区往往更缺乏良好的监管和防护条件,病菌往往传播得更快。
在长期枯燥的生活和经济压力下,很可能会出现这种非法行为。一部分人把它当作敛财的工具,但这样的不正之风必然是农村全面整治的重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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