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原告在金溪县某镇某村拥有合法房屋,并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因当事人房屋及所占土地因建设项目被划入征收范围,后因安置补偿事宜尚未谈妥落实,政府将当事人涉案房屋违法强拆,屋内物品也全部毁损。当事人委托了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和精英律师王杰娉帮助其维权。考虑到强制拆除存在时效的问题,律师迅速起诉当地到人民法院,最终,有当地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确认被告强拆行为违法,紧接着原告依法向被告申请赔偿,被告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赔偿决定。原告认为,在被告的强拆行为被确认违法的前提下,其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律师观点
被告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赔偿决定,在被告的强拆行为被确认违法的前提下,其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被告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赔偿决定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当起诉到人民法院,在确认强拆违法之后应当由作出违法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被告行政机关于 2021 年 4 月18日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政强制执行经本院判决确认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规定,被告应对强制拆除原告屋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本案支持了当事人的赔偿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承担由其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做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是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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