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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吉林首届“松花湖杯”

国际休闲垂钓邀请赛

报名时间:2024年09月23日-2024年09月26日

比赛时间:2024年09月28日

限报人数:200人

活动地点:吉林市松花湖风景区坝东钓场

联系电话:15886238885

中国·吉林首届“松花湖杯”

国际休闲垂钓邀请赛竞赛规程

为推动休闲垂钓项目在全国发展,助力吉林市文旅体旅发展,让钓友在松花湖享受垂钓之乐,现将举行“中国·松花湖-国际休闲垂钓赛事基地”揭牌仪式暨首届“松花湖杯”国际休闲垂钓邀请赛。本赛事于2024年9月28日在松花湖主景区大东广场水域举行。欢迎全国垂钓爱好者关注中国休闲垂钓协会垂钓产业分会、万湖垂钓公众号、各网络媒体等平台,并通过指定渠道进行报名参赛。

一、赛事组织

(一)指导单位

中国休闲垂钓协会

(二)主办单位

吉林市全旅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中国休闲垂钓协会垂钓产业分会

完美人生(海南)民宿康养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省知一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支持媒体

吉林市广播电视台、吉林雾凇台、吉林乌拉圈等主流媒体,微博、快手、抖音、网络大V等相关自媒体。

三、赛事类别

二类赛事

四、大赛服务费及要求

1880元/人

全国范围内18--70周岁,身体情况良好的垂钓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组委会将为参赛选手提供户外服装、帽子1套,简餐饮品1份,神农温泉6个月不限次数半年通卡,朱雀山、金珠花海、蛟河红叶谷、松花湖、森林曼谷、风雪部落、磐石莲花山原始森林公园等景区门票各一张,碧海渔具伴手礼鱼饵一份;国术养生馆充值卡一张,2025年松花湖钓鱼比赛赛事服务费5折优惠政策。

本次比赛为商业赛,比赛期间为选手办理价值20万元的个人意外保险,

报名成功后中途退赛或因违规被取消比赛资格者,报名费不予退还。

五、比赛地点及赛程

比赛地点:吉林省吉林市松花湖风景名胜区大东广场水域

9月28日进行国际邀请赛,揭牌仪式及颁奖晚会

六、奖项设置(本次比赛奖金总额为税前26万元人民币)

总重量+积分奖(暂定)

第1名:奖金100000元,颁发奖杯、获奖证书;

第2名:奖金50000元,颁发奖杯、获奖证书;

第3名:奖金30000元,颁发奖杯、获奖证书;

第4至10名:奖金各5000元、颁发奖杯、获奖证书;

第11至20名:奖金各3000元、颁发奖杯、获奖证书;

七、选手待遇

凡参与首届“松花湖杯”国际休闲垂钓邀请赛的选手享有以下资格待遇。

(一)享有参加中国休闲垂钓协会垂钓产业分会全国大赛资格。

(二)享有通过选拔方进入垂钓产业分会组建的全国代表队参加国际赛事资格。

(三)享有获得中国休闲垂钓协会垂钓大师晋级相应的赛事积分。

(四)享有中国休闲垂钓协会垂钓产业分会组织的国家级休闲垂钓裁判员培训考试名额,获证人员优先安排从事裁判员工作。

(五)享有未来免费办理松花湖垂钓会员许可证资格,可在松花湖规范区域内进行免费休闲垂钓一年。

八、竞赛要求和成绩计算方法

(一)比赛分晋级赛和国际休闲垂钓邀请赛,赛事为总重量竞赛制。鱼竿限制5.4米(含)以下手竿,只允许同时使用1支手竿作钓,且每根线组最多使用2枚单钩(1个钩尖即代表1枚单钩)。禁止使用倒刺钩、锚钩、串钩、连体钩、三本钩。

(二)比赛为总重量竞赛制,按运动员比赛场次总重量确定最终名次(总重量最大者,积分为1分,积分最少者为第一名,以此类推),如总重量相同,则依次比较单场重量,单场更重者排名靠前,若依然相同则由抽签决定名次。

(三)本次比赛因鱼体大小不一,抄网长度不超过2米,网头直径不作规定。

(四)本次比赛饵料自备,品种为商品饵,原塘颗粒,皮筋颗粒,玉米等,饵料规定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严禁有毒有害的物质和添加剂。

2.严禁使用虫饵、活饵、拟饵。

(五)报到后现场抽签确定钓位,中途不得换位;个人垂钓区域是钓位的正前方范围,左右不得超出相邻钓位中线,抛杆不得影响别的选手,中鱼后鱼可越位人不准越位,越位抄鱼,渔获无效。

(六)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必须配合裁判员对钓具的检查。比赛时,未经裁判员同意,运动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接近其他比赛人员。

(七)比赛期间运动员必须在自己钓位,有事离开钓位时,须经裁判同意。

(八)比赛中运动员不允许接受任何人指导和指导其他运动员。

(九)比赛时饵料只能直接粘接着在钩上;任何时间不允许用手抛或器具打窝。

(十)运动员任何时候都应主动接受裁判员对钓具和饵料的检查。

(十一)比赛结束,未计量前,不管有无渔获,运动员不得动鱼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的计量并签字确认。

(十二)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环境、遵守赛事制度、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九、报名注册及缴费

(一)注册报名及缴费:

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必须完成“钓赛宝”小程序个人信息注册。选择组别后进入小程序后,点击右下角“报名”,输入包含报名参赛本人的真实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经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完成注册并缴费。线上缴费完成后,可以在小程序的“我的”-“我的赛事”-“我的报名”中进行查询报名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人:

9月28日“松花湖杯”国际休闲垂钓邀请赛,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19点

报名程序事宜管理员(微信):兰 天18104322165

垂钓相关咨询电话(微信): 穆 超 15886238885

张海斌15044286762

(三)报到:

参赛运动员请于赛前2个小时到吉林市松花湖风景名胜区大东广场报到。

十、裁判员

本场裁判长、裁判员由中国休闲垂钓协会垂钓产业分会指派。

十一、举报、申诉

在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对其他参赛选手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举报者需实名制。

(二)提供举报者本人拍摄的视频、照片或相关两队以上人证的证据。

(三)必须在违规现象发生15分钟以内。

(四)在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对分区裁判长判定本人的成绩统计有异议的,本人应在15分钟以内向总裁判长进行申诉。总裁判长的判罚为最终判罚。

(五)参赛选手如对裁判委员会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申诉。

(六)提出申诉,申诉应提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500元人民币(若胜诉则费用全部退还)。

十二、免责声明

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休闲垂钓活动存在不可控性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如有心脏病和其他疾病患者,后果自负。

十三、其他规定

赛事活动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赛事组委会有权缩短或调整比赛时间。

本赛事规程以最终报名人数为准并确定比赛场次、比赛时间等事宜,由赛事组委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主办方另行通知。

十四、竞赛日程安排(暂定)

9月28日

06:00-06:30 报到,领取服装,参赛证等

06:30-07:30 宣读赛事规则,抽签

07:30-08:00 根据裁判员指引进入钓位,做开赛准备。

08:00-10:00 第一场比赛

10:00-11:00 称重,成绩统计及签字确认,提供午餐盒饭

11:00-13:00 第二场比赛

13:00-14:00 称重,成绩统计及签字确认

14:00-16:00 第三场比赛

16:00-17:00 称重,成绩统计及签字确认

17:00-18:00 回鱼发放资金,并公布赛事结果

18:00-19:30颁奖晚会

竞赛规则

一、运动员违规处罚分为以下三种:

(一)警告(给予加罚积分2分)。

(二)两次警告加罚积分3分。

(三)取消比赛资格。

二、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情节较轻,未造成影响成绩结果或比赛正常进行,听从裁判劝阻并及时改正的,应给予警告给予加罚积分2分。

(一)钓箱(或其它钓具)应按钓位位置摆放,支杆架的方向应对准钓位正前方方向。

(二)竿包及护包(或其它钓具)放在指定位置,运动员的参赛卡放在竿包或渔护包上。

(三)钓箱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均不得大于80厘米、60厘米和50厘米;渔护口最长边直径不得大于60厘米,比赛时入水深度不得小于30厘米;抄网头最长边直径不得大于60厘米,抄网总长度不得大于240厘米。

(四)开赛前不准钩、漂、线、饵入水。

(五)运动员必须独立完成垂钓过程。

(六)手竿的抛竿方法必须是:竿尖在前、竿尖由下往上、由后往前的运动;抛竿过程中无论何原因抛出本垂钓区范围,应立即主动收回重新抛竿。

(七)中鱼后,鱼窜离本垂钓区,应尽快将鱼遛回,不得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

(八)比赛期间运动员必须在自己钓位,有事离开钓位时,须经裁判同意。

(九)比赛中运动员不允许接受任何人指导和指导其他运动员。

(十)比赛时饵料只能直接粘接着在钩上;任何时间不允许用手抛或器具打窝。

(十一)运动员任何时候都应主动接受裁判员对钓具和饵料的检查。

(十二)比赛结束,未计量前,不管有无渔获运动员不得拎动渔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的计量。

(十三)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环境、遵守赛事制度、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三、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影响到比赛成绩或比赛秩序但情节较轻者;或本次赛事中两次被警告者,应给予积分赛制加罚积分3分。

(一)手竿钓组必须是由:手竿、单立漂、主线、子线、漂座、单铅座(含铅)和钓钩组成,不能增加或减少配件;漂座底部处主线至漂尾尖的长度不得大于60厘米;底钩至漂座的距离不得小于60厘米;线组全长不得超过竿长的30厘米;必须使用无倒刺钩;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一个钩指一个钓尖的钩);钓钩的数量不得超过2枚。

(二)运动员进入钓位后,赛前非校验钓组时间,不得故意将线组入水。

(三)运动员必须在钓位上扬竿,在垂钓区作钓。只允许使用组委员会规定的套数钓组进行比赛。

(四)运动员应坚持自钓、自取和自存的原则。

(五)运动员的渔获必须回到水体后,才允许下一次抛竿。

(六)中鱼后,不得故意放大遛鱼区域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

(七)比赛中无效鱼不得入护(有效鱼为鲤鱼)。

(八)比赛时饵料只能直接粘接着在钩上;不允许手抛、铅坠打窝和器具打窝。

(九)比赛结束口令下达后,未入护的鱼无效。

(十)比赛结束,未计量前,运动员不得故意拎动渔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的计量,严禁随意走动,围观计量。

(十一)运动员不得有针对技术官员、其他运动员、观众或其他人员使用侮辱性行为。

(十二)比赛间隙和比赛结束后,无故不配合接受赛后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者。

(十三)比赛期间不得大声喧哗。

(十四)比赛中禁止在钓位上吸烟、接打手机等通讯工具和使用发声计时器等,不能影响他人比赛。

(十五)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环境、遵守赛事制度、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四、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取消本次比赛资格的处罚。

(一)本场为非公饵的比赛,严禁使用虫饵、活饵、拟饵和有毒有害的添加剂,运动员不得携带任何违禁饵料。

(二)任何时间不允许锚鱼。

(三)在赛事活动中不允许有故意换人、换位、换卡和串鱼等弄虚作假行为。

(四)比赛开始后,未抽签未到达钓场的参赛人员,视为弃权,费用不予返还。

(五)比赛结束哨响后,所有参赛人员不得动鱼护,起立后退钓位1米外,等待工作人员计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

(六)违反第二项内容的相关条例规定,情节严重者。

五、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上报上级协会追加处罚。

(一)在赛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二)违反饵料规定情节严重者。

(三)比赛结束后,不接受赛后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情节严重者。

(四)无故不参加颁奖,违反颁奖礼仪,情节严重者。

(五)因对裁判个人的问题或成见,通过媒体评论,质疑技术官员整体,否定整个比赛,而损害本项目的声誉,情节严重者。

(六)参与与赛事有关的一切有价赌博行为,情节严重者

报名链接:https://mp.diaosaibao.com/url/index?id=45380

本次比赛由厦门渔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关注“钓赛宝”公众号,抽号通知早知道!享受更多便利!

来源:钓赛宝公众号

编辑:张文琦

初审:佟剑博

复审:佟 飞

终审:周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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