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公安局
关于启用区间测速路段违法抓拍设备的
公 告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车辆通行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灵台县公安局决定启用以下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起点:国道G244线739公里+300米上行;
终点:国道G244线751公里+510米上行;
2.起点:国道G244线751公里+510米下行;
终点:国道G244线739公里+300米下行。
二、限速值
区间测速路段长度12.21公里,限速70公里/小时,双向测速。
三、抓拍的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有妨碍安全驾驶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四、启用时间
即日起公示7天,2024年10月15日0时正式启用。
公告结束后上述路段电子抓拍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灵台县公安局
2024年10月8日
来源:灵台公安
出品:灵台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刘 杨
编审:王丽霞
审核:杨彦东 王小涛
法律顾问:甘肃陇升律师事务所 13830341604
投稿邮箱 ltxrmtzx_bf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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