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德尚玉、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卢陶然 实习生鲁荣升 巴库、北京报道
11月17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九次缔约方大会(COP29)完成了首周的谈判。
“因各方意见尚未统一,大会议程推迟了将近一天才获通过,而气候资金、《巴黎协定》第六条等各个议题谈判都需要等到议程确定后才能讨论。”近日,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九次缔约方大会(COP29)上,中国代表团随团专家、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王毅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
中国代表团随团专家、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王毅
全球碳市场离真正建立尚有距离
在COP29开幕首日,各缔约方就《巴黎协定》第六条第四款机制(6.4条)下的碳信用标准及其动态更新机制达成共识,旨在确保国际碳市场在联合国的监督下诚信运作。
对此,王毅向记者介绍,目前达成的共识与全球碳市场的真正建立还有很大距离。“全球碳市场的建立面临诸多挑战,尚有许多不确定性,建立全球统一的价格机制,国际间核证自愿减排量(CER)认证、范围,以及资金使用和监管等问题都是难点。”
提及中国碳市场发展,王毅指出,一方面,全国碳市场目前正在扩容,过去中国碳市场以电力行业为主,后续将不断纳入更多行业;另一方面,碳市场目前基于碳排放强度,未来在我国实现碳达峰后可能发展至基于碳排放总量的市场机制,届时新的设计思路和制度规则会出现,管理机构有可能发生变化,并将进一步与国际碳市场接轨。
新集体量化资金目标(NCQG)是本次大会最重要的议题,为全球2025年后气候资金目标作出相应的安排。王毅向记者介绍,在气候资金问题上,中方的立场很明确。“根据《巴黎协定》第九条的规定,发达国家继续履行其主要资金责任,其他发展中国家是自愿性义务。但到目前为止,其2009年承诺的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气候资金目标尚未落实或没有得到有效认证。个人认为,未来NCQG应在落实公约责任的基础之上设立新的增资机制,同时动员更大范围的多元资金投入,并设立更好的监管机制、融资平台和资金治理结构,进一步落实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制度。”
去年COP28确立了损失与损害基金(L&DF),旨在帮助已经受到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发展中国家。对于L&DF是否将纳入NCQG,王毅向记者坦言,目前各缔约方还有争议。
此外,包括中国在内的“基础四国(BASIC)”针对发达国家提出的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等有违公约原则和不公平的单边措施,建议纳入大会议程,虽然没有最终获得通过,但可以展开非正式磋商,并最后向大会报告结果。王毅向记者表示,“当前应对气候变化最大的挑战就是地缘政治紧张及其恶化趋势,其所带来的单边措施、脱钩断链去风险等直接、间接影响,将会不断增加绿色成本、延缓转型进程,进而拖后巴黎协定长期气候目标的实现。中方始终反对单边措施和非气候因素影响,希望回归多边进程的谈判框架,在公约和《巴黎协定》的原则下通过谈判磋商,在照顾各方关切的同时找到争议问题的解决方案。”
消费者需求变化与价格调整是能源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
COP28确认了“阿联酋共识”,要求通过能源系统的转型,逐步摆脱化石燃料依赖,以公正、有序、公平的方式加速行动,实现到本世纪中叶净零排放。在2030年之前,将全球可再生能源的装机容量提升至三倍,全球能效增加水平提升两倍。
在今年COP29上,本届气候大会主席穆赫塔尔·巴巴耶夫呼吁各缔约方在2030年将全球储能增加至当前的6倍。国际能源署署长法提赫·比罗尔同时强调,全球储能装机到2030年需要增加至1500GW,其中包括1200GW的电池储能,这相当于当前水平的近15倍。
对此,王毅向记者表示,COP28提出的三倍可再生能源目标是全球性目标,也是能源系统转型的重要部分。但实现能源转型不能简单理解为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和能效的提升,而是一个系统转型问题。需要构建以非化石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通过市场机制让电力成本不断减少和成本可及,同时使集中式与分布式能源系统有机融合,并在需求侧给出更多的政策响应,包括储能的配置,绿氢绿氨,抽水蓄能,甚至发展电动汽车等多样化储能方式,特别是需求侧电价的智能化调整机制,将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这些在刚刚通过的能源法中已有具体制度安排。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占比是判断能源转型的重要量化指标。”王毅向记者进一步介绍称,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占比,首先需要提高发电量,其次要确保电网能够有效消纳,以及发展各种配套的储能措施,最后要开展电力需求侧政策响应。
针对高耗能行业的转型问题,王毅进一步向记者表示,“个人认为,应针对高耗能行业特点,制定明确的行业减排路线图,设立碳排放强度标杆,而非一刀切或规定绿电比例等,行业应与国际同行对标碳减排绩效,如果转型成本高昂或超越条件和阶段设定排放目标,企业的竞争力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未来,高耗能行业的减排可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同时鼓励创新,并进行减排目标的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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