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应急厅官网行政处罚公示栏显示,山东长龙三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近日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收到罚单,处罚机关为东营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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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山东长龙三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法事实如下: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东)应急罚﹝2024﹞62号。

对此,东营市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97号第1档,对其罚款1.5万元。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官方网站了解到,山东长龙三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曾多次收到罚单。2023年11月,该公司亦因"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被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崖州分局罚款2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3)琼综执三亚(崖州一队)罚字第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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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26日,该公司员工在娄底涟钢电磁有限公司环形炉项目施工过程中,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从事焊接作业,娄底市应急管理局对其罚款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湘娄)应急罚﹝2024﹞执法支队-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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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山东长龙三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近期有多条投标记录,曾参与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渤海造船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等单位的招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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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山东长龙三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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