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石畔绛珠魂,受露还泪报此身。
白蛇和许仙的故事已经够离奇了,白蛇为了报答许仙的救命之恩,决心对许仙以身相许。
而《红楼梦》的故事则更奇,同样是为了报恩,绛珠仙子不但要以身相许,还要把自己一生的眼泪都还给恩人。她要守着恩人哭一辈子,直到把自己的眼泪哭干、把自己哭死为止。
这泪水,应该是感激、感动的泪水吧!
如果《红楼梦》真的是作者自传,那么,这样一个“还泪”的女子,就意味着作者对她恩重情深,以至于这个女子要为作者感激、感动一生,从而把自己一生的眼泪都还给作者。
然而,不管是正文还是脂批,所体现出来的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
《凡例》题诗曰:“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这是说作者十年辛苦写成此书,每一个字都饱含着作者的血泪。
由此看来,在现实生活当中,真正不断伤心落泪的人,应该是作者曹雪芹。
第一回《楔子》部分脂批曰: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
根据学者考证,这段批语是曹雪芹的第二任妻子徐芳卿所加,她是曹雪芹创作《红楼梦》的重要见证者。
根据这段批语,这部小说是曹雪芹“哭成”的,而且最后书写完了,眼泪也哭干了,人也就去世了。
而曹雪芹的新婚妻子见证了这一切,所以在曹雪芹死后,她也一直在为自己的丈夫而伤心掉泪。
也就是说,所谓的“还泪”,小说中写的是林黛玉,现实生活中其实是曹雪芹自己。
这是曹雪芹正话反说,游戏笔墨,跟读者开了个小小的玩笑。
其实,作者早就说的很清楚了,他自诩为赤瑕宫神瑛侍者,所谓“赤瑕宫”其实就是红玉宫,他把自己当成红玉宫的一位护“玉”侍者。
这个 “玉”就是曹雪芹一生挚爱的“红玉”,红玉做了很多让他感动的事情,对曹家也有大恩。所以曹雪芹立誓要周护她终生,可惜“红玉”命运多舛,最后不得已而自杀。
曹雪芹为此懊悔终生,发誓要为“红玉”作传,所以用了十几年的时间,一字一血泪的写完了《红楼梦》。
小说中的金陵十二钗,就是“红玉”的幻身。
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后,贾宝玉伤痛之下急火攻心,吐出了一口鲜血。脂批道:
“宝玉早已看定可继家务事者可卿也,今闻死了,大失所望。急火攻心,焉得不有此血?为玉一叹!”
秦可卿只是宁国府的一个孙媳,为什么宝玉会认为她是“可继家务者”,为了什么秦可卿一死,贾府就没有了能够继承家务之人?
这里的“可继家务者”显然指的不是小说里的秦可卿,包括贾母曾说过的“第一得意之人”,同样也不是指小说中的秦可卿,而是指秦可卿的人物原型“红玉”。
因为“红玉”是曹家的恩人,是曹家二次抄家以前唯一的政治后台,在现实生活当中,正是因为她的死,才导致了曹家被二次抄家。
所以整部小说,与其说是林黛玉在“还泪”,不如说是贾宝玉在“还泪”。
而真正的还泪者只有一个,那就是曹雪芹这个大“情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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