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了解到,山东自2018年底全面启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初步构建起覆盖全域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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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通俗讲,就是把国土空间划分为若干个‘小格子’,也就是所谓的环境管控单元,并且针对每个单元的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的管控要求,进而实现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目的。”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赵峰介绍,山东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起步较早,2017年济南作为全国试点,先行探索研究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2018年底,山东省全面启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编制工作,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初步建立起全域覆盖、跨部门协同、多要素综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同时,先后上线省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和公众端,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落地应用。

经过全省成果划定和动态更新,山东省陆域和海域共划定了614个优先保护单元、1187个重点管控单元和949个一般管控单元,形成了全域分区分类管控“一张图”。同时,建立了“1+3+16+N”四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1”是指全省普适性的1个省级准入清单,“3”是指依据山东省区域发展战略制定的省会、胶东、鲁南3个经济圈区域准入清单,“16”是指体现各市发展方向的16市准入清单,“N”是指每个管控单元的准入清单。

近年来,山东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环评审批、园区管理等方面的诸多应用,形成了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比如,依托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中提出黄河流域“三段一线”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布局,明确了省内黄河上、中、下游“三段”以及干流(一线)的差异化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批等提供了决策依据,有效帮助政府和企业规避项目选址压占生态保护红线等决策风险。

(大众新闻记者 张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