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广大干警创先争优、岗位建功,推进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对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49个集体、99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上海崇明法院贺宇红法官获评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成绩突出个人
贺宇红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陈家镇人民法庭审判员
贺宇红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她业务素质过硬,注重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主审的滩涂腾退复绿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湿地生态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她办案思路开阔,在环境行政案件中引入技术咨询专家,探索行政争议多元化解路径。她主动服务大局,起草上海首份碳中和示范区司法服务保障意见,推动建立上海首个多单位贯通的生态司法协同平台。她注重总结经验,曾执笔撰写上海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多篇案例入选上海法院精品案例,连续三年撰写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她注重审判延伸,广泛开展巡回审判、“围坐话法”等活动,相关工作被多家媒体报道。
来 源 | 政治部 陈家镇法庭
责任编辑 | 何瑞鹏 陈雨丝
编 辑 | 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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