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揭阳纪委消息,日前,榕城区纪委监委对榕城区东升街道沙港村村委会原委员、经联社理事会原副理事长谢燕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谢燕锋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向公职人员赠送礼品,代他人向公职人员赠送礼品;纪法底线失守,以权谋私,单独或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租集体土地、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谢燕锋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有关规定,经榕城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谢燕锋开除党籍处分;依法罢免其村委会委员、经联社理事会副理事长职务;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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