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袭击警察、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看似是对民警个人的侵害,实际上是挑战法律,对抗执法权威,其结果必须受到法律制裁。近日,互助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两起阻碍执行职务案件,切实维护了公安民辅警的正当执法权益。

5月28日,互助县公安局东山派出所民警在依法传唤涉嫌家暴违法行为人王某时,王某拒不配合,言辞激烈、辱骂推搡办案民警,并当场撕毁民警送达的法律文书,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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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晚,互助县塘川派出所值班民辅警在处置一起酒后寻衅滋事案件时,违法行为人王某某、任某某拒不配合,不仅对执法民警恶语相向,还对处警民警进行推搡,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致使执法工作一度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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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阻碍民警执法案发后,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调度特巡警和治安大队处置。依法对王某、任某某、王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二十日、九日的处罚。

公安温馨提示: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受法律保护,配合民警依法履行职责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一切阻挠民警执法,妨害民警执行公务的行为,公安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

编辑|小杰

审核|朵朵

终审|老梁

来 源 |互助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