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9月1日起社保强制缴纳”刷爆了网络。
不少人还以为是新政策,其实——社保强制缴早就写进《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了,比如自1995 年《劳动法》、2011 年《社会保险法》起就已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只是以前很多地方执行不到位,这次是真的要动真格了。
对于强制缴纳社保,我双手赞成。
因为社保不是负担,它是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的底线保障,是打工人唯一确定的“安全网”。这次能强制执行,说明法律不是摆设,只要国家有决心,都能落地实施。
可问题来了——既然如今要强制缴纳《劳动法》里规定的社保,那《劳动法》里写的八小时工作制、双休、加班费,是不是也该强制执行了?或者说对于当代的打工人来说,国家层面对双休与八小时工作制的保障,是不是远要比社保更加重要?
翻翻《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写得很清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但在如今卷到极致的现实社会里呢?互联网的“996”早就不是新闻,甚至还有007;自由职业者们送外卖、送快递,每天12小时+根本停不下来;作为制造业大国,一些工厂“白加黑”“连轴转”,工人们根本没周末;打工人想要加班费?老板一句话:调休抵掉不就行了吗?
法律是有的,但在打工人的世界里,这条法律似乎又没有存在。
如今,既然国家出手了,强制缴纳社保能做到,那双休与八小时是不是也能做到?这次社保强制缴纳的执行逻辑很简单:
明确责任:用人单位必须交,不交就违法;
加强监管:劳动监察、社保局都盯着;
司法保障:劳动者一告,法院直接支持。
八小时工作制完全可以照这个模式来:
超时加班,不但要补足加班费,还要罚款、记入公司信用记录;
劳动监察部门定期抽查工时,就像查社保一样;
员工维权有快速通道,不用熬个一年半载。
关键在于,对于违规的企业,愿不愿意真查、真罚。
总之,这次的强制缴纳社保,向打工人宣示了《劳动法》里写了,就得执行。那八小时与双休也该强制执行。这才是无数打工人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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