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18时,阜新县城东派出所接到首某某报警称:自家平房中部分财物被盗了。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刻赶往现场勘查取证。民警兵分两路:一方面对现场遗留线索进行勘察,另一方面展开对周边群众的走访。很快民警发现被盗住户胡同口有一可疑车辆曾有过停留。究竟是谁驾驶的车辆呢?此人是否与盗窃案有关?

经过大量工作,民警确定车主王某和另一名男子邰某就是盗窃财物的嫌疑人。

当晚22时许,抓捕小组在某宾馆内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警方现场起获赃物笔记本电脑一部、项链六条、手链三条、戒指三枚、手表六块、现金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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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对其盗窃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二人供述,王某和邰某曾为狱友,二人因缺钱蓄意重操旧业。5月5日,王某和邰某从外地驾车抵达阜新县,“随机”选择了两家进行盗窃,共两次实施盗窃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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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王某和邰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