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疫情好转,很多企业差不多已经复工,随之而来的,大家都会关注自己疫情期间的工资会不会发,会不会少发等成为重点关注问题。

在此疫情期间,企业和员工都是需要扶持的,企业没有复工复产,效益得到非常大的限制,但还是应该支付员工薪资,具体支付多少,双方可以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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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员工工资能降低或延期发吗?

根据工资支付的明确规定,企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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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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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管怎么说,疫情期间,企业用人单位都要或多或少发放工资,但具体金额,需要同企业商议,员工提供了劳动就要支付相应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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