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其泰

古代设馆修史制度保证了各个历史时期,哪怕是战乱频仍、朝代更迭迅速的特殊年代,也能及时记载史事,储存了丰厚的历史文献的成果。这对于保证历史记载连续不断,促进中华文明保持其强大的传承力、生命力、影响力具有重大的意义。

而且,古代设馆修史所完成的各个朝代的“正史”,大多具有“一代全史”的价值,其负责主纂的学者有统筹全局、综理推动刊定之功,预修的史官除完成其承担的篇章外,在商讨体例、各献专长和坚持直笔等项也都作出贡献。

比如,《明史》的实际撰修工作始于清康熙十八年(1679),至雍正十三年定稿(1735),历时五十余年。前后参加修撰的学者约有百人,中间诏令任监修、总裁者几次更换。历经时间如此长久,预修的史臣如此众多,最后能成一部三百三十二卷的巨著,被称为取材丰富、文字简洁、体例比较严密,在历代官修正史中占据较高的地位,实有赖于先后负责主撰者万斯同、王鸿绪之力,而以万斯同贡献尤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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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黄宗羲、顾炎武身系一代掌故,名望崇高,朝廷多方延请而不至。宗羲派其子百家、门生万斯同及万言参加史局。万斯同精于史学,熟悉明实录及各种记载,抱元遗山之志,欲以修史报答故国。康熙十八年,斯同应徐、叶之征入京修史,宗羲以《大事记》、《三史钞》授之,并做诗多首送行,其中有云:“四方声价归明水,一代贤奸托布衣。”深沉地嘱咐他在修史中负起裁定一代贤奸、正确评价明朝历史的重任!

斯同请以布衣参史事,不受朝廷俸禄,馆于徐元文家,出于众手的史稿均由他审定。全祖望生动地记述其隐然起到主修的作用:“时史局中征士,许以七品俸称翰林纂修官,学士(徐元文)欲援其例而授之,先生请以布衣参史局,不署衔,不受俸,总裁许之。诸纂修官以稿至,皆送先生覆审。先生阅毕,谓侍者曰,取某书某卷某叶,有某事当补入,取某书某卷某叶,某事当参校。侍者如言而至,无爽者。”

可见,在明史馆撰修的前期,万斯同实际起到主修的作用,直至其去世,前后历二十三年。由他初步删改定稿的《明史稿》四百一十六卷,虽然尚比较粗糙,但从其囊括的内容和基本的格局说,它无疑已经为《明史》的最后纂成作出了决定性的贡献。

当然,在封建时代,设馆修史的重要意图之一是为加强朝廷对史学的控制,不论对当朝史或前代史,都要由官方裁定褒贬史事、臧否人物的标准,皇帝诏命的监修、总裁、刊修官执行的就是朝廷的意旨,史臣如何思考、如何撰写,都绝对不能逾越。

故封建时代官修史书是同史家的独立见解,如司马迁所追求的“成一家之言”,范晔所揭示的“激浊扬清”,刘知幾所提倡的“独得之学”直接相对立的,史学家的进步史识和自由思想必然受到严重的桎梏。封建社会的时代局限和史官的阶级局限,也必然造成历史记载存在大量的夸饰、隐讳和失实。

历代官修正史的体裁形式,其总体格局也是代代相因、缺乏创造,如章学诚所激烈批评的,“纪传行之千有余年,学者相承,殆如夏葛冬裘,渴饮饥食,无更易矣。然无别识心裁,可以传世行远之具,而斤斤如守科举之程式,不敢稍变;如治胥吏之簿书,繁不可删。”纂修前代史是艰巨、复杂、细致的文化工程,事件、人物、制度、社会情状等等千头万绪,史料繁富纷纭,加上众人分工、分头撰写,这一切都要求在统制、协调上有周密的措施,做大量有效的工作,然而在封建时代是远远不能达到的。故,古代设馆修史必定存在许多缺陷和弊病。

一是权臣监修,庸才而寡识,却对撰修工作乱加干预,或组织调配无方,专横跋扈,令史臣无所适从。

当刘知幾在史馆任职时,武三思之辈炙手可热,对负责修撰实录、国史的史臣横加干预。同时朝廷中不同政治势力集团之间的权力争斗,以及官僚门阀世家之间以国史记载作为光耀门庭、显示社会地位的手段,也都严重影响史官做到秉笔直书。为此,刘知幾愤然辞去史职,并对史馆存在的弊端加以抨击:

“窃以史置监修,虽古无式,寻其名号,可得而言。夫言监者,盖总领之义耳。如创纪编年,则年有断限;草传叙事,则事有丰约。或可略而不略,或应书而不书,此刊削之务也。属词比事,劳逸宜均,挥铅奋墨,勤惰须等。某帙某篇,付之此职;某传某志,归之彼官。此铨配之理也。斯并宜明立科条,审定区域,傥人思自勉,则书可立成。今监之者既不指授,修之者又无遵奉,用使争学苟且,务相推避,坐变炎凉,徒延岁月。”

韩愈任史职时,正是宦官专擅朝政、为祸极深之时,面对邪恶之徒播弄是非、造谣生事,也使他承受巨大的压力,故云:“且传闻不同,善恶随人所见,甚者附党,憎爱不同,巧造言语,凿空构立善恶事迹,于今何所承受取信,而可草草作传记令传后世乎?”

二是成于众手,缺乏有效的检核协调机制,造成歧误、重复,或体例不相统一。

《旧唐书》对唐初至唐代宗时期的历史事件叙述比较完整,而对唐后期的记载却大不如前。“穆宗以后的本纪内容繁琐冗杂;《历志》、《经籍志》叙述仅至玄宗时代;列传中对唐代末期人物缺漏较多”。

还存在一人两传等现象。如杨朝晟在列传之七十二和九十四有两传,王求礼在列传之五十一和一百三十七也有两传。像这种因纂修组织工作粗疏低效而造成内容、体例上诸多舛误,《宋史》、《元史》同样明显。

宋史》在史料剪裁、史实考订、全书体例结构等项有许多缺陷,被称为繁芜杂乱。而元初修《宋史》系以宋人纂修的国史为依据,宋代国史对北宋记载特详,南宋中叶以后罕所记载,《宋史》修撰者据以成书,未再下功夫采撷史料,故显得前详后略,头重脚轻,甚不协调,书中还有许多自相矛盾之处,如一人两传,无传而说有传,一事数见,有目无文,纪与传、传与传、表与传、传文与传论之间互相抵牾等。

顾炎武曾指出,《元史》列传中第八卷之速不台即第九卷之雪不台,十八卷之完者都即二十卷之完者拔都,三十卷之石抹也先即三十九卷之石抹阿辛,皆是一人两传,可见修史之草率从事。赵翼《廿二史札记》中对此也多有指摘,《宋史》中李熙靖既见于列传之一百一十六,又见于二百一十二。

这些都是因组织不严密、缺乏认真核查把关所致。列传编排上的缺陷还可追溯到更早,魏晋至唐初门阀制度盛行,以一门数代皆任高官要职相炫耀,故魏收《魏书》、李延寿《南史》、《北史》均采用以子孙附其父祖的立传方法,此也属体例之失当,史书成为门阀世族的家谱,致使“一传中有数十百年事,阅一传即须检数朝之史……其实转滋瞀惑”。

三是回护不实,徇情曲笔。

《周书》的列传有不少地方明显地夸耀门阀贵显、虚饰祖宗功绩。《周书》的主撰令狐德棻之祖令狐整是北周的大将军,宇文政权骨干人物之一。尤其是,唐朝帝室和唐初大臣,也大多为西魏、北周骨干人物的嫡派子孙。因有这种政治背景,《周书》在编纂上就要竭力歌颂宇文政权的骨干人物。凡是唐朝的达官贵戚,《周书》便设法为其在周代的祖先立传,并不惜歪曲事实加以颂扬。

薛居正《旧五代史》也因照抄实录而对人物多有虚美隐恶,不可尽信,清代王鸣盛对此有切中要害的批评:“实录中必多虚美,而各实录亦多系五代之人所修,粉饰附会必多。今薛史以(朱)温为舜司徒虎之后,令人失笑。又言生时庐舍有赤气,熟寐化为赤蛇,居然以刘季等话头作装缀也。他所载禨祥图谶颇繁,非得之实录者乎!”又说:“盖五代诸实录皆无识者所为,不但为尊者讳,即臣子亦多讳饰。”

如石敬瑭是向契丹称“儿皇帝”的民族败类,《旧五代史·晋高祖本纪》却加给了他“旰食宵衣,礼贤从谏”,“能保其社稷”的美名。桑维翰是首先提倡投靠契丹军事贵族集团的,《旧五代史·桑维翰传》却为他开脱,说“和戎之策,固非误计”,赞美桑维翰是“效忠”后晋的“社稷臣”。故学者指出这类虚假失实的记载和评语,“完全违反了历史事实”,“是《旧五代史》的重大缺陷”。

四是匆促成书,将原国史的特定称谓或格式照录下来,造成明显的疵病,或者将所据史料任意割裂,颠倒位置,致使叙述史实不相连贯,乃至记载失误。

《旧唐书》成书时间短促,不少地方系大抵抄撮唐代史料成书,书中所用“今上”、“我”等字眼,都是沿袭唐代国史或实录的旧文。“今上”指唐代史官撰述时的当代皇帝,“我”指唐朝。论赞中常出现“臣”字,也是唐代史官当时的称谓。

元初修《宋史》,多依国史原本稍加排次,而未细加考订,故有任意割裂之病。赵翼对此也举出了很典型的例证。如宋朝国史《牛皋传》本附在《岳飞传》后,故有一段总叙岳飞的功绩。《宋史》既将《牛皋传》独立,却未将这段总叙移至岳飞传之后,致使此处失于累赘不合章法,彼处又失于缺漏。“此徒为以意割裂,而未及订正之失也。”

再者,《宋史》《袁彦传》、《张保续传》均载刘仁瞻降,此为薛居正旧史之误。但欧阳修《新五代史》已辨明刘仁瞻不降,实为别将以仁瞻病笃诈为其书以降者,所以特列仁瞻于《死节传》。“今《宋史》袁彦等传尚云然,岂元人修史时,并欧史也亦不检对耶?”

《元史》也因编纂时间极为短促而造成内容、体例上的许多谬误。如编纂者误把不同皇帝的后妃领取岁赐的名单,统统当作同一皇帝的后妃处理,“以致在《后妃表》中将儿媳、曾孙媳、玄孙媳妇当成平列的妻妾”。至于译名不相统一、年代史实乖误之处更多,因此《元史》一直为后人所诟病。相比之下,清代用了60年时间修成《明史》,对体例的商讨、安排比较周密,史料的剪裁较为恰当,文字的修订也较充分,故质量远高于《宋》、《元》诸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