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法院
为推动我院积极广泛开展广东省高院关于“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实践活动工作部署,坡头法院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在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任务清单》过程中出新招、求突破,力争在坡头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大格局中融入法院力量。
01
力量前移,构建诉前解纷新模式
坡头法院所在街道南调街道属于坡头区中心区域,人口密集,涵盖多条经济要道、商业中心,涉交通事故、劳务矛盾、民间借贷纠纷多发。如何服务好本地群众?能不能离他们近一点、再近点?立案庭的李毅庭长心里一琢磨,本着便民利民原则,推出“法官团队挂点五镇二街”与“移动解纷工作站”有机结合的工作方法,主动下沉到乡镇、社区,将调解室搬到群众家门口,把解决矛盾纠纷需要“百姓跑”变为“法官跑”,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优质高效的调解服务。
今年7月,受邀对一起劳务纠纷进行现场调解。2021年,申请人钟某、陈某在湛江市某导标迁建做外墙贴砖,完工后多次向被申请人傅某索要工钱,至今尚欠7400元。经多次催要,被申请人不予理会,申请人便诉至法院。7月11日,我院立案庭李毅庭长受理该案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且诉讼标的额较小,于是将案件转入诉前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经双方同意,李毅法官将南调片区的多元解纷工作站移动至被申请人经常居住地,同时联合我区诉前联调工作室的特邀调解员陈亚秀采用线下调解的方式,现场定纷止争,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并直接进行了司法确认,就地调解、就地办结,有效减少了当事人来回奔波的诉累。
“太感谢你们了,多亏有你们帮忙调解,要不然这个事儿不知道啥时候才能解决呀,就在家门口调解,不用开庭就帮我们把问题解决了,不用再花时间和精力打官司了!”当事人频频点赞。
特邀调解员陈亚秀表示,“法官参与诉前调解具有更强有力的权威性,专业优势和说服力相对人民调解员更有说服力。老百姓一直觉得法庭很遥远,此次的“亭前调解”近距离解决了民忧,在我区进一步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有利于日后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
调解结束后,法官结合现场调解案例与调解员分享调解技巧,交流调解经验,为同类型案件的矛盾化解提供有益尝试。
02
多方联动,
共织基层风险“防范网”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部署,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坡头法院针对物业纠纷多发问题,联动开展物业纠纷诉前调解,强化诉源治理,从源头上化解物业纠纷。
湛江琼宇物业服务公司因小区部分业主未缴纳其服务期间的物业费,欲诉至坡头法院。挂点南调街道的林小红法官团队调研后发现,本案的主要矛盾纠纷点在于双方当事人对于物业方提供的服务质量问题以及物业费上存在分歧。而物业纠纷具有涉众型强、标的额度小、调解意愿强等特点,林小红法官团队充分发挥司法联动作用,与所在辖区南调街道办、区司法所建立长效沟通协调机制,联合召开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专项联席会议,对辖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调研情况与物业工作人员共同探讨畅通业主投诉渠道、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监管指导以及多元纠纷调解等热点、难点问题解决途径,为物业公司、业主建立起平等对话沟通平台,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始终,发挥诉前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动员物业公司以疏导为主,起诉为辅的形式消化对立情绪。经过多次耐心调解,物业公司表示将暂不起诉,而是进一步与业主多方开展再沟通工作,同时表态会逐步加强物业管理,为业主提供舒心的物业服务,真正做到源头化解一批、诉前调解一批,获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物业服务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影响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坡头法院继续从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期盼、回应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等方面深化对物业纠纷调解工作的认识,营造公正客观的协商环境,把纠纷矛盾化解在基层社区,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守护社会和谐稳定。
03
打破时间壁垒,
夜间调解高效惠民
中秋团圆之夜前夕,当夜幕降临,万家灯火, 坡头区人民法院为庄严肃穆的审判庭依然亮起了灯,第一审判庭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一场特殊的“夜间调解”。
因抗击疫情的原因,使得案件审理的高峰期从年末提前到了年中。为精准对接群众需求,为辖区居民提供实时、个性、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张秀红法官结合我区开展的“亮灯行动”,带头突破基层法院审理案件中常出现的‘白天人难找’的瓶颈,主动创新工作模式,利用夜晚群众都在家的时间,夜间调解模式正式拉开帷幕。
这是一件侵权责任纠纷,当事人就财物损失数额及支付方式争执不下。开展此次“夜间调解”就是因为一方当事人提出白天工作繁忙,工作地点距离法院遥远,实在无法分身。为了不耽误当事人正常工作,同时又能尽快化解这场纠纷,9月8日,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张秀红法官首次采用了夜间调解的方式。通过细致的调查,详细了解双方调解意向、履行支付义务的难点等细节内容,查清了案件事实。经过张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约定次日一次性支付完毕。
“ 真没想到法院法官在晚上也会开门办公,自从湛江今年多次发生疫情,装修店里的生意一落千丈,我一度担心自己无法追回店里的经济损失,幸好张法官仅用一个晚上的时间就将案子调解,并且被告次日就能一次性履行完毕,实在是超乎我预期”。原告兴奋地说。
“坡头区倡导力行的‘亮灯行动’,是以深化规范、高效、廉洁‘三型’模范机关创建为载体。坡头法院一直贯彻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满意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接下来坡头法院会继续探索构建亮灯行动的“基层治理服务圈”,有效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张秀红法官如是说。
夜间调解拉近了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体现的是把群众满意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也是“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生动注脚,突破了基层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一重要瓶颈,广泛赢得了社会各界的点赞。
为当事人尽早实现合法权益,坡头法院全体积极响应坡头区委、区政府的号召,每周两晚固定为“亮灯日”,突破8小时工作时间的限制,全面开启“加时”模式,逐步将开庭、调解、自助案件查询、材料收转等业务办理向非工作时间延伸,切实做到让法院大楼亮起来、让群众的心暖起来。下一步,坡头法院将以新方式、新举措、新思路为手段,打造夜间调解室特色品牌,多元化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推动坡头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添砖加瓦。
编辑:梁晶晶
审核:林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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