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福州警方接到一起关于强奸的举报后,前往现场调查。警方随身携带了执法记录仪,对现场进行了拍摄,并对吴**实施了当面逮捕。凌晨1时3分,吴**因被控强奸即遂遭到逮捕,当时他并未携带武器,随后他被移送到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关押。

2018年2月25日至

3月1日

二、辩护意见

案件发生后,被告人家属积极聘请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本律师作为被告人吴某的辩护人。辩护意见如下:

第一、吴某与被害人系情侣关系,当天双方一起,吴某曾给对方发个红包,在短信或微信中说“亲爱的,我爱你”。

第二、双方在用餐时,虽然喝了点酒,但吴某绝对没有把对方灌醉,双方在进入酒店时,从监控视频反映出对方是清醒的。

第三、吴某在与对方产生激情前,对方行为上是同意的,至少是在对方半推半就的情况下进行,没有出现殴打或衣物撕破的痕迹。

三、案件结果

被告人吴某犯强奸罪不成立,检察院指控的犯罪没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不成立,被告人吴某予以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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