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近日,网络热传一条视频:“一女子在广东珠海一家酒店办理入住时,被陌生男子猥亵,殴打致其耳聋”。事件引起了社会大众的广泛热议,很多人每天都刷着相关的头条,都想着了解此事的进展,毕竟这可不是一件小事情,陌生男子公开猥亵,还是发生在大庭广众之下,这事件听起来就有些让人难以置信。

就现场视频来看,该男子非常嚣张:被伤害女子对其进行强力抵抗与大声斥责 ,都无法阻止该男子继续他的恶劣行径。女孩恐惧、无奈以及所受伤害结局,又着实让人感到心疼而行凶者的霸道、嚣张气焰让人难以接受

原先分析两人究竟有多大的纠葛,让男子做出这么疯狂的举动。

案件的起因与经过

根据珠海公安调查后发布的情况通报,我们可以了解到该案件的起因与经过。

情况通报:经调查,2023年5月5日7时许,嫌疑人谢某明(男,57岁),酒后在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某酒店欧岛,曹某娟(女,28岁)。公安机关当日已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调查取证。

案发后,曹某娟经医院诊断已怀孕,其被殴打至左耳损伤,需专业机构做进一步伤情鉴定。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嫌疑人谢某明已被刑事拘留,特此通报。

落款:

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

2023年5月21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看了公安部门发布情况通报,大家应该清楚该事件的起因与经过,未来的结局也可以估计得到。

然而这起案件刚发生不久,案件还处在调查阶段,很多不了解真相的自媒体,包括普通网民便开始抓住这起案件中的一些疑点,在网络上肆意发泄对公权力的不满,认为在此之中,又存在大量不可告人的真相。

有人说:女士动脚了,是不是该判互殴啊?

还有人说:还手就是互殴,遇到这种情况只能自认倒霉。

有人甚至直接针对警察处理方案发泄起不满:互殴已经成了警察的遮羞布;警察说:他摸你,又没打你,而你打他了,还先动手就看。曹女士家,有没有狠人,不然会被判处互殴?

现在这情形,是互殴还是自卫?如果不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确会让人感到疑惑。

很多人会说,我害变成怕互殴事件,是不是被猥亵了,就应该一动不动?

如果不,会不会引起犯罪嫌疑人的进一步举动,这样会不会又被认为是被害人主动勾引?

面对这样的处境和法律,老百姓该怎么办

问题很多,我们一个一个来解决。首先我们要清楚行凶男子究竟是什么人?与被害女子是什么关系?出于什么目的做出如此嚣张的行迹?

根据相关报道可知:

谢某明中午在该酒店就餐后,醉酒准备自行离开酒店。在酒店大堂外遇见到被害女子曹某娟。谢某明心起歹意,借索取香烟名义,搭讪受害女子,也就是说男子大概率是喝醉后的临时起意,二者事先并不认识。

被不认识的酒后男子调戏猥亵后,该女子该怎么办?其实很简单,最好的办法就是大声呼叫、求助他人。如果有机会,在保护自己安全的情况下,应尽快离开现场,到人多的地方。

曹某娟用脚攻击对方做法,从某些方面来说并不恰当,一来容易引发对方更多更强的伤害,二来由于攻击对方,造成对方伤害,极有可能引发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问题。

现在根据警方公布的信息显示:曹某娟的攻击行为并没有给对方造成实质伤害,她的行为目前没有被警方追究。

案件的进展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接下来,警方会继续收集相关证据,并将相关材料移交当地检方,用于案件起诉。如果法院判处谢某明有罪,那么他将会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

反思

新媒体时代,网络技术赋予公民从以往模糊之众转变为可以登上“舞台”表演的个体。

社会大众就像信息传播网络中的无数节点,一旦他们被亢奋的情绪调动激活,就会要求表达自己的意见与观点。

在后真相的时代,很多人对事实真相的探讨已经变得不重要,取而代之的是公众情绪的发泄出来,自媒体以流量先行为主要目的,以及舆论焦点的多级演变,这些都会直接影响干扰事件的正常处理。

就拿这次事件来说。事件经过警方过后的通报,大家可以清楚了解事件的起因——经过——结局

然而舆论酝酿爆发的开始,警方尚未展开事件的调查,也尚未定性双方行为责任,不知道“互殴”一词从何而来?是什么人故意挑起舆论?

就是因为不知从何而来的一句话,引来了网友们对公权力不满,认为公安部门又办错案了,而且错大了。

非常多网友说:“你问问你自己 ,如果是你或你的亲属遇上这种情况 你能不出手吗”

意图考验人性!

说实话,其实主要还是因为我们法律意识不全!就拿前段时间的高铁掌掴事件来说,打人者有错在先、骂人再先、打人再先,被打者只是做了轻微的回击,双方被认定为互殴事实清楚。然而网友对于官方的判罚存在较大的意见,认为我们的法律运用太过于死板,难以让人信服。

其实法律不单保护弱者,也保护强者,它是保护我们整个社会每一个人。当你不清楚,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我还是建议你,退一步海阔天空。

曾经有一个案例,在广西南宁。某足浴店一男顾客和女店长发生争执。民警将两人带回派出所继续调查,哪知两人在乘坐警车去派出所途中,再次发生激烈争吵。

男顾客不冷静用拳头击打女店长,女店长受袭后,突然爆发了。她脱下脚下高跟鞋,用鞋尖用力打砸男顾客头部,将男顾客眼部打伤导致失明,构成重伤!

结果原先受害,原先有理,原先可以安全回家照顾家人的女店长反而被判的更重,赔的更多。

最后说一句:在有些人眼里不公平的事件越来越多,的确会让人们变得犹豫、畏惧、退缩,这也恰恰说明了我们的法律还有很多待完善的地方。但是你还是要知道,法律主要目的是让打人者不敢动手,敢动手法律就会惩罚你,法律不是让守法者在侵害面前肆意还手。

因为在当前的法律法规面前,还手需要很大的勇气,还手前你必须要考虑,你要承担怎么样的风险才能还手,不然都是冒险之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