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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晋城市市场监管局公布5起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

案例1:晋城市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晋城市锦春源餐饮有限公司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4月19日,晋城市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晋城市锦春源餐饮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的规定,晋城市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2:泽州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泽州天泰和瑞煤业有限公司(职工餐厅)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5月10日,泽州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泽州天泰和瑞煤业有限公司(职工餐厅)进行检查,发现该职工餐厅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八条之规定,泽州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3:高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高平市涛涛三味火锅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1日,高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高平市涛涛三味火锅店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未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的规定,高平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4:阳城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阳城县北留白记老马火锅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3日,阳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阳城县北留白记老马火锅店经营场所未张贴或摆放反对食品浪费的标识。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2月13日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因疏忽大意,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未张贴或摆放反对食品浪费的标识,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也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的规定,阳城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5:陵川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陵川县仁誉饭店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4月27日,陵川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陵川县仁誉饭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之规定,陵川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