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在我国有着100年不到的历史,它是从西方引进的一个概念。然而,中国几千年以来传统婚姻都是以订婚作为男女双方结婚的一个证明,这也是老祖宗几千年来得到认可的。但是现在这个观点被山西的小仙女给破例了,这震惊中外的一拳功力,直接让在华夏结婚率史记中名垂青史了。以下文章便是网友们有争议的报道。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媒体报道的两个版本

第一个版本:2023年5月1日,山西大同阳高县27岁的男子和24岁女子在中间人见证下于当天举行订婚宴,男方支付10万元彩礼和一枚7.2克金戒指。签署的订婚收彩礼协议中规定,如果男方反悔,女方不予返还彩礼;反之,女方有反悔则需返还彩礼。

5月2日,按照当地风俗,女方举行回门宴。当日下午,两位准新人回到婚房发生关系。

然而,事情的走向突变。女方当天要求男方立即将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并支付迎娶时的另外10万元彩礼。由于当时男方没有足够的钱款,并且房产证不在手边,女方产生情绪,之后竟以强奸的罪名报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在调解过程中,男方答应加名并支付彩礼,但女方认为已经“晚了”且不珍惜,拒绝接受。随后,男方被警方带走,6月26日被起诉至阳高县法院,8月24日开庭审理。12月25日上午,一审宣判,以强奸罪判处男方有期徒刑3年。该判决引发争议,男方家属表示不接受判决,并当庭提出上诉。

第二个版本:被告男子与被害女子并未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双方的订婚行为只是民间习俗,并非法定登记结婚。此前在网络上流传的一系列关于“骗婚”、“敲诈”、“双方为同居关系”等传言均属不实信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被告男子与被害女子是2023年1月30日经某婚介所介绍认识,之后于5月1日订立婚约。然而,5月2日下午,被告男子不顾被害女子的反抗,在山西大同阳高县某小区的房屋内强行与被害女子发生性关系,导致被害人当晚报警。5月5日,被告男子被警方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6月27日被检察机关指控犯强奸罪,最终在一审法院判决下,被告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同时,法院考虑到涉及个人隐私,因此不公开开庭审理。

两个版本的观点

针对第一个版本,网友觉得这个事会引发极大的男女对立,等于助长了歪风邪气。主要的关注点是涉及了因订婚、彩礼、房产等关键问题而锒铛入狱。以及案发现场和证据是否存在法律陷阱等。还有,在这个案件中,焦点主要集中在为何选择以强奸罪为由报案,以及在性关系发生后为何首先考虑房产加名和索要彩礼。

此类举动令人联想到一系列策划诈骗的推测,网友认为一些女人通过社交软件寻找目标,在性行为过程中制造证据,以敲诈手段索要钱财;另外就是策划婚姻骗局,女方在收到彩礼后迅速离婚,不退还彩礼。这些手法难以通过法律手段防范,增加了社会对异性交往的不信任感。这样的结果也将导致婚姻率的下降,进而影响到生育率。这对社会来说是一个负面影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比如说南京彭宇案,导致众多人“不敢扶”的现象发生。彭宇的案子以至于今天,对社会的影响已经非常重大,社会道德水平严重退步;人们对于援手的犹豫和冷漠已成为一种不幸的现实。即使大街上有老人摔倒,也没有人敢去扶。

在这种争议案件中,法律应该更加关注社会影响。公正的判罚和秉公办案不足以消除社会的负面影响,需要更高层次的处理和准备。

保护女性是必要的,但同样重要的是保护社会的公序良俗,这是法律的根本出发点。因此,这类案件最好能够进行公开审理,让原告和被告双方与公众见面,而不仅仅听取男方的陈述。虽然这有悖强奸案保护受害人原则,但这样的案件影响巨大。一旦形成社会共识,对社会道德和信任的破坏将是巨大的。此外,法律的公正应该建立在社会价值之上,而不是仅仅是自认为公正的公正。

对此,还有网友表示,并不是普信男结婚彩礼给不起,而是不用坐牢更有性价比。根据小仙女的核算,当时同意不等于事后同意,过去同意不等于现在同意,事后不可以撤销同意。所以,珍爱生命,原理被设计。

针对第二个版本,首先,山西大同高县被告男子在没有得到被害女子同意的情况下,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这已经触犯了刑法中的强奸罪。同时是一种涉及个人尊严和身体权利的极为严重的犯罪行为。应该追究他的法律责任。

第二是报道中强调被告男子与被害女子并未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双方的订婚行为只是民间习俗,并非法定登记结婚。这意味着他们的法律关系并不具备婚姻的法律效力。

第三是被告男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这是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的判决。然而,文章强调法院考虑到涉及个人隐私,因此未公开开庭审理。这表达了对当事人隐私权的一定程度尊重。

第四是文章澄清了之前在网络上流传的一系列传言,包括“骗婚”、“敲诈”、“同居关系”等,称其为不实信息。这旨在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声誉,同时呼吁尊重个人隐私。还体现了对网络谣言和恶意传言的反对态度,强调尊重事实和法律程序。综合第二个版本,被告男子和网络传言形成不了事实依据,应该依法依据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写到最后再唠叨几句

报道的两个版本呈现了同一事件的两种不同叙述。第一个版本着重强调了订婚时的彩礼协议、婚前发生关系的情况,以及女方要求加名和额外彩礼导致报警的经过。这个版本强调了女方的一系列要求。

第二个版本则突出指出被告男子与被害女子未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订婚只是民间习俗。该版本更强调了案件的法律背景,提到了网络上关于“骗婚”、“敲诈”、“同居关系”等传言均属不实信息,以此澄清了一些网络上的误导性信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观点上,第一个版本侧重于事件细节,强调了女方的行为可能涉及敲诈,而第二个版本则更注重法律背景,强调了订婚并非法定结婚,澄清了一些流传的虚假信息。两个版本呈现了事件的两种不同视角,网友可能根据自身观点和信任度选择相信其中一个版本。

此外,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男方因违背女方意愿被判有期徒刑三年。这一判决在法律框架下是合理且公正的。

首先,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是一种严重的暴力犯罪,最低刑期为三年,最高可处死刑。性关系必须建立在双方意愿的基础上,任何强迫行为都是犯罪。在这起案件中,双方仅仅是订婚关系,还未构成夫妻关系,更加不能否定对女性意愿的尊重。

其次,人们对这一案件产生不满的原因主要是女方在订婚后改口,采取极端手段让男方坐牢。尽管女方的品行令人质疑,但这并不能成为男方逃脱法律责任的理由。法律有明确规定,订婚后即便没有结婚,彩礼的返还问题也有法律依据。

还有,法院在判决时没有减轻处罚情节的情况下,判处被告男子三年有期徒刑,已经是最低限度的刑罚。对女人的过错,不在此案的法律处理范围内,法律应该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起犯罪案件。

总的来说,强奸就是强奸,犯罪就是犯罪。法院的判决考虑了多个因素,但不同意可以不结婚,钱款问题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