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2月18日《法律讲堂(生活版)》讲了一个案例:某年大年初二,舅舅嫌外甥刘兵头发邋遢,叫他去理发,两人因此发生争吵。刘兵去理发店理了发之后,便与朋友一起去酒了。第二天,刘兵才知道舅舅当晚酒后骑车,发生了车祸,不幸身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刘兵去吊唁舅舅的时候,被舅妈发现他理了发,认为刘兵明知道当地有“正月理发死舅舅”的习俗,还偏偏去理发,是想故意害死舅舅,两人因此发生激烈冲突,舅妈表示要去公安局告刘兵故意杀人。

办完丧事后,舅妈请来一位“大仙”,“大仙”认同舅妈的说法:刘兵明知道当地有“正月理发死舅舅”的习俗,仍然去理发,必定导致舅舅不能释怀,晚上喝酒醉得更快,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于是,舅妈将刘兵告上法庭,要求刘兵赔偿100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法庭审理认为,“正月理发死舅舅”属于迷信说法,舅舅的死亡与刘兵的理发没有关系,因此驳回了舅妈的诉讼请求。

《法律讲堂》推出这个案例旨在普法,目的是为了告诫人们不要相信封建迷信,其出发点非常明确,无可厚非。但作为一个普法平台,却推出这样一个现实中几乎不可能发生的案例,这太不应该了,即便是想杜撰一个案例出来说明某个问题,也得合情合理、像模像样才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正月理发死舅舅”的习俗,大部分地方都有。过年了,人们都会在除夕之前理发,因为大家都知道这个习俗,正月里是不可以理发的。既然这个习俗大家都知道,那么案例中的舅舅和刘兵当然会知道,这个做舅舅的怎么可能在正月初二逼着外甥去理发呢?此其一;

其二,“破五”是春节中一个非常重要日子,正月初五这一天称为“破五”,这一天标志着春节期间的一些禁忌和习俗即将结束,人们的生活将逐渐恢复正常。

“破五”的“破”字意味着打破或突破,象征着破除旧的、不适用的习俗和禁忌,迎接新的一年。在这一天,人们会进行大扫除,清理前几天积累的垃圾和脏水,俗称“送穷”。同时,人们也会准备迎接财神,希望新的一年财运亨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开店、办厂、做生意的,大都会选择在“破五”以后才开张营业。所以,正月初五之前,街面上一遍冷清,除了大型超市、菜市场之外,绝大部分店铺都不开门,尤其是理发店,因为有“正月理发死舅舅”的说法,破五之前是不可能开门营业的,那么,案例中的刘兵正月初二那天是去哪里理的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第三,人命案属于大案要案,其办案、检察、审理都有相当严格的流程。首先公安得对案件进行侦办,得出明确的结论后,报请检察诉讼,经过检察院复核无误之后,才会提起公诉,然后由法院开庭审理。案例中,舅舅的死因非常明确,舅妈曾告到公安未果,原因很简单,因为公安清楚舅舅的死因,舅妈告外甥“正月理发害死舅舅”纯属无理取闹,当然不会立案侦查,所以这个案子根本到不了法院,又何来法院开庭审理?即便是自诉案件,法院也是讲究证据的,法院怎么可能因为“正月理发死舅舅”的迷信说法而开庭审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为普法而编撰案例,这无可厚非,但编撰出来的案例,要符合基本逻辑才行。罗翔教授在“厚大法考”中讲的案例,有些人和事也是杜撰出来的(比如万能的“张三”),但他所杜撰出来的案例都合情合理,逻辑上都说得通,所以,罗翔教授的法学课很受大众的喜爱。而作为全民普法工具的《法律讲堂》,却拿出这样一个经不起推敲的案例来讲法,这本身就是对法律的一种亵渎。

(文中图片来源于网络,侵权必删,原创作品,谢绝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