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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睡醒,看到这条新闻,我感到特别的魔幻,既魔幻又荒唐。

真的是“荒唐他妈给荒唐开门,荒唐到家了”,说句老实话。

现在看到一些新闻,需要一颗强大的心脏,不然真的受不了。

没办法,现在有些地方的工作人员真的是“拿着鸡毛当令箭”,好像非得让大家气得浑身发抖,才能彰显出来他们手里的权威。

事情的起因并不复杂。

按照媒体的描述,3月21日,湖北武汉,李先生乘坐地铁体验无障碍通行,在明明自己双手残疾的情况下。

还被工作人员要求出示残疾证才能享受无障碍通行,很多网友都感到异常地气愤。

残疾证是什么?

残疾证当然是证明一个人身体有缺陷的官方证明,盖了章,发了本。

也就意味着这个人具备享有残疾人待遇的情况。

按照。很多网友的看法,什么都需要证,残疾证,营业证,健康证

当然很多证件是理所应当的,但是我们在明显看到一个残疾人的情况下,已经看到别人身体有缺陷的情况下,还堂而皇之地要求别人拿出来残疾证,这是工作人员的故意刁难还是为了逞能?

地铁有规定,我们当然都了解,但很多时候工作人员也需要有灵活应变的手段,明显媒体所报道的当事人是一个无臂人员,明显这个人两条手臂都没有了,怎么掏出来残疾证呢?

要求两边手都没有的残疾人去掏出来残疾证,这何尝不是一种讽刺和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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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按照工作人员的做法,即便你身体有缺陷,即便你两条臂膀都没有了,即便你两只手都没有了,在没有残疾证的情况下,你依然不能算残疾人。

工作人员的说法有法律依据吗?

我觉得不需要有法律依据,莫须有就够。

所以我总觉得在面对一些舆情和舆论,以及处理一些突发情况的时候。

工作人员必须要灵活应变的手段,必须要考虑到特殊群体的不易。道理是道理,但你碰到了不讲道理的人,碰到了没有同情没有共情的人。

就变成了鸡同鸭讲,你永远不可能叫醒一个装睡的人。

说白了,这就是形式主义在作祟,上级下了“死规定”,层层加码,一环扣一环,负责执行的工作人员,就知道按照规定办事,这不是个例,而是普遍存在的客观现象。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社会上发生过很多类似的情况,例如地震了,学校宿管不开门,诸如此类的。

一直遵循着机械的执行规定,而这些规定到底是为什么,很多工作人员根本不清楚里面的意义,甚至频繁的出现这样一句话:“上面规定的,就是这样规定的,这就是规定”等等不符合现实的问题。

让人觉得既愤怒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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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样的生态不改变,以后还会出现类似的事情。

说白了,执法没温度,既缺乏了对残疾人的同情共感,又让规定显得特别的呆板,给人一种故意刁难人的直观感受。

我想这是很多网友看到新闻的第一印象。

网友们很愤怒,愤怒就对了,没有愤怒就没有正义,恰恰是因为有很多愤怒的网友,才让很多社会关注的舆情和舆论,得到更积极的推动。

这也是互联网的魅力。

在现代社会当中,有人手提明灯,照亮他人的道路,给人帮助,而有人则落井下石,法律和规定,应该有温度,更应该人性化,这才符合大家的愿景,也才能走出更健康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