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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闹剧,没有丝毫的夸张和引申。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愿景,但是对于那些特殊人群来说,我想都有这样一种感受,那就是希望得到正常的对待。

但是大家也看到了在地铁上发生的一幕,工作人员要求没有双臂的男子掏出残疾证,才能享受无障碍通行的权利。

本身这些带有“特殊”性质的渠道,就是为他们准备,但是要使用的时候,总是遭到个各种各样的刁难。

武汉地铁对此怎么说?

一名残障乘客乘坐武汉轨道交通未能由特殊通道通行,给乘客带来不便,对此,该公司深表歉意。
该事件中,该司工作人员现场处置问题不周,未能妥善保障残障人士出行权益。在此,公司诚恳接受广大网友的监督指正,将持续优化特殊乘客的出行服务保障,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道歉就对了,也应该道歉。

事实上,工作人员在明显看到对方是残疾人的情况下,依然这么做,不仅这么做了,还明目张胆,理直气壮的,好像“规定”就大于一切,“规定”就可以解释一切。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也侧面说明了一个问题。

那就是地铁的工作人员,在所谓的“规定”下,是冷漠的执行,是机械的执行,丝毫没考虑到现实的因素,甚至有些人会这样认为,只要按照“规定执行”就是对的。

即使出现了问题,也不是自己的问题,因为自己是按照“规定”执行的,这就导致很多地方出现了层层加码,恶性循环的生态环境。

执行的人员,只能“机械”的执行,但是对为什么要这样,这种“规定”的意义和用作究竟是什么,则属于完全不清楚,或者是根本就愿意清楚,不愿意了解。

这样的现象不再少数,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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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仅仅是这次事件的人吗?

我看不见得吧,如果没有互联网上很多网友一边倒的批评声,如果没有路过的视频博主拍摄到经过,恐怕不会站出来道歉吧。

说白了,舆论闹大了,面子上不好看,而且本事地铁方面也丝毫没有占据任何道德制高点,所以才低三下四的去道歉,去整改。

四个字,迫不得已。

地铁方面的“规定”和“流程”,我相信他们自己心里很清楚,究竟是怎么执行的,每天的工作人员也相当的清楚,所以这种事情绝对不是个例,而是一种普遍的现象。

那就是:当没有残疾证的时候,就无法获得残疾人应该有的福利和待遇。

即便是大家都能清楚的看到,当事人患有身体缺陷,那也无法享受。

甚至还出现过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情,曾经有人在互联网上吐槽,自己去办理残疾证遭到了拒绝,而给出的理由也很魔幻,“当事人只有一个眼睛瞎了,另外一个眼睛还能看见,所以不能办理残疾证。”

有兴趣的网友可以去搜索一下,确实让很多人感到既失望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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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们对地铁公司道歉不买账,也是理所应当的,一切都是有迹可循的。

说白了,这种道歉的模式化很多,在互联网上一搜一大把,甚至315过后出现了排队道歉的情况,而里面的话术也相当的雷同。

不要一出了事情就甩锅,好像“挤牙膏”一样,一点一点挤出自己的无辜。

很明显管理不到位,培训不到位,这样对待残疾人的态度和方式,确实让大家很愤怒,也应该问一下,该工作人员是否能符合该岗位的职业标准,也应该问一下,管理人员平时的培训和管理办法,有没有起到好的效果。

我个人觉得,如果地铁公司,真有勇气,不要好好彻底检查一下,自己的内部环境,自己的内部问题,是否能做到本应该就做的态势。

在我们的传统文化当中,有很多叫人积德行善的敦敦教诲,但是很可惜,有些人在特殊的岗位上,不仅做不得,反正还“跑偏”了,甚至是理直气壮的“跑偏”。

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包容,要有文人关怀,更要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