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荒唐的,没有见过这么荒唐的,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我算是发现了,今年很多乱七八糟的事都叠加在一起,让各种消息结合在一起,实在是让很多网友汗颜。

现在看新闻确实需要一颗强大的心脏,有的时候网友们并没有觉得有任何的问题,甚至当事人也觉得没问题,反倒是有些律师有些媒体,他们先坐不住了。

大声呼喊,你们不能这样,恨不得咬碎了牙。

这两天,有一段小视频在互联网上疯传,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关注。

湖北武汉一家商场内,有一名年轻女子赤身裸体站立在商场内,一会捂着脸向行人靠近。

一会趴在商场的咨询处,引得很多吃瓜群众围观,有人拍照,有人录视频,现场围了个水泄不通,但是当事人并没有觉得有丝毫的问题,反而显得非常的从容,甚至有点风淡云轻,看穿一切的神态。

事情就发生在武汉洪山区万科广场,在当地已经传封了,不仅小视频、图片都有很多,当地人也议论纷纷,大家当起了吃瓜群众,搬上了小板凳。

都很好奇究竟是为了什么,这个女的是精神出现了问题,还是说有一些别的什么原因。

在事情发生的时候。

商场的保安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最后出面阻止了该女子进行了劝离,这件事情被曝光在互联网上,很多网友议论纷纷,大家觉得实在是太离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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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这件事情只是小范围传播,很多网友还并不清楚,但是突然有相关的媒体和律师进行了解读,并且大声地告诉大家,要是拍摄照片,将构成侵权甚至违法犯罪。

律师解读完之后,直接登上了舆论热搜,这还真的是好心办坏事,按照律师的说法

《民法典》第8条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132条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也就是说,别人即使在商场裸奔了,即便当事人没有任何的问题,你也不能随意的拍摄。

这样的说法立刻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反感。

虽然说有的法律规定,但很多网友依然朴素的认为,大家又没有传播,又没有扩散,怎么就违法了?

当然了,这件事情确实是一个很敏感的问题,坦率的说,在我所熟悉的几个人当中,也有人认为拍摄几张照片没什么大不了。

也有人认为这样的事情,你拍照片完全没有任何意义,难道你没看过吗?

大家都成年人,作为一个男性角度来思考,或者说作为一个围观的群众来思考。

大多数人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在那里观察,在那里拍摄,并不是带有其他的目的。

我相信大多数人还是有底线、有良知的,基本属于抱着看热闹的心态。

并没有一些特殊的目的,相关的媒体和律师也不用上纲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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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保护女性,这是基本的常识,也是一个文明社会的必然性,也是文明社会能够健康发展的坚定道路。

毫无疑问,在法律方面来说,传播一些照片和视频当然违法,但我们要考虑的是大家带有一种什么样的目的,要考虑大众的常识。

法律就是法律,不能打折扣,不能和稀泥,也不能搞平衡。

这些问题很多民众都清楚,但是在这种时刻,本身小范围传播的事情没有必要。

在大张旗鼓的通过媒体来宣传,变成一个人尽皆知的事情,反而好心办了坏事。

我有看到评论区有一些稍微尖锐的语言,但大多数还是属于调侃的态度,网友们只是用玩笑来描述一些事物发展的问题。

如果不解读和宣传,可能这件事情已经被大家遗忘,现在好,不仅没起到好的效果,反而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反感。

有网友说:“你能脱,我能看”,果然,还是网友们比较有“反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