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天,南通市民政局联合市场监管局发布通告,要求全市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销售冥币纸钱、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此消息迅速引来一片骂声,认为在清明前夕此项政策出台过于草率,没有法律授权,就把老百姓千百年祭祖的传统行为认定为封建迷信,是不干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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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南通市下面区民政局有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达了不满:“文件是市里面制定的,执行比较难,我们也陷入很被动的状态。”

南通这两个部门在出台这项政策时不是没有思考,估计还是思考了的。通告中打击的对象只是生产和销售端的群体,并不是人数更多的使用冥币纸钱等个体消费者。

按这个政策通告,南通老百姓是可以去到南通以外的地方购买冥币纸钱回来祭祀先人。这样的行为就不在通告的处罚范围之内。

从这一点看,南通这两个部门还是比较鸡贼。给南通清明节仍然要坚定烧纸祭祖的老百姓留了一道后门,避开了矛盾的最大化。

通告强调,南通禁止制造、销售冥币纸钱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等三部法规。

笔者去看了共计八章节一百二十九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防治法》。其中,涉及到祭祀的有关法律条文是第八十三条:国家鼓励和倡导文明、绿色祭祀。

该法并没有明文规定不准制造、销售冥币纸钱等物品。

另外《殡葬管理条例》有关殡葬用品的规定是第二十二条,“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殡葬管理条例》同样也没有写明并认定冥币纸钱等物品是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是现代法治社会规范政府、企业、个人行为规范的基本原则。

南通市民政局和市场监管局在没有明确法律授权的情况下,禁止个人制造、销售冥币纸钱、纸扎实物等殡葬用品,并自我认定这些用品是封建迷信产品,应属于越权和滥用职权的行为。

当然,现在《禁止制造 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通告》这两个部门也没有撤销。

迫于舆论压力,南通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当地是从精神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的角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推进这个事情,选择在清明节这个时间点,确实容易引起老百姓的一些误解。

并强调,“老百姓有些议论,可能是没有吃透(文件)或者是我们没有解释明白,但和老百姓慎终追远是两回事,没有必然的联系。我们是从市场行为强调禁止制造和销售,没有说(禁止)使用这个环节。”

大量燃烧冥币纸钱、纸扎实物等殡葬用品,的确会增加碳排放,加剧环保的压力。但千百年来老百姓祭祖烧纸钱的行为同样是表达了对祖先的怀念,满足了个人和家庭精神的需要。

为了一个所谓的正确目的就去全面禁止另外一种个人的行为,并不合适。

就像吸烟有害健康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但吸烟是个人的自我选择,国家也没有因为吸引有害个人健康就全面去禁止生产销售香烟,一年还收取了上万亿烟草利税去做了很多事。(文玉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