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的星空下,每一位公民都应被法律庇护,尤其是在经济大潮中勇立潮头、为国家经济建设贡献智慧与汗水的民营企业家。他们是社会财富的缔造者,是推动时代前行的中坚力量。身在商场,难免遇到经济纠纷。但是,民营企业家最害怕的,就是遭遇司法机关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因为这将直接导致民营企业家被抓捕关押,其企业也可能因此面临严重危机,甚至停产倒闭。

近日,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民营企业家付文月的女儿付婉,通过网络为父喊冤,实名举报其父亲等人被诬告陷害、被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这个事件就犹如一块刺眼的疮疤,刺痛了人们对司法公正的美好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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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婉在网上公开举报称,当初与付文月等人合伙做生意的杨某,利用其管理合伙资金的便利,涉嫌侵占巨额合伙财产,面对合伙人正当合理的维权诉求,非但不予解决,反而联合拥有多名政法官员亲属背景的付某亭,利用刑事手段对付文月及其他合伙人进行诬告陷害。这一说法如果属实,无疑涉及重大冤情。

法律的公正不仅体现在对犯罪分子的惩处,更体现在对无辜者的保护。付文月等人的案件,正是对我们司法体系公正性的一次严峻考验。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天津大学、复旦大学的多位专家的专题论证,可谓对案件进行了一次专家“会诊”。专家们指出,此案中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这意味着案件的定性可能存在根本性的错误。专家们一致认为,付文月等人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和强迫交易罪,更不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这一结论,至少是一份重要的参考,值得办案机关的高度重视。

关于禁止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早在1989年,公安部就曾发布《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此后,相关部门又多次出台类似规定。在最近几年的全国两会上,最高检都在报告中强调,要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2023年7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也强调: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及执法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完善涉企案件申诉、再审等机制,健全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正机制。

之前,发生在贵州六盘水的女企业家向政府要账,却被按寻衅滋事罪抓捕的事情,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有关人士指出,当地的做法就涉嫌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后来,在媒体报道和社会舆论的关注下,当地政府成立了以省检察院为主的调查组,对案件启动全面的调查。

河南镇平县女儿为父喊冤事件,如果举报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的情况属实,有关方面却不及时调查纠错,将会产生严重的后果。首先,这将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是法治社会的基础,法治的核心在于公正、公平、透明,一旦这种期待被打破,将对公众的法治信心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其次,这将对民营企业家的信心造成打击。如果连守法经营、积极纳税的企业家都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反而还要遭到司法机关错误的抓捕和关押,那么谁还愿意、谁还敢在这样的环境下投资创业?

相信河南镇平县这个为父喊冤的女儿,在通过网络公开举报前,也一定曾经向有关方面进行过反映。但为什么这么一起多位法律专家们均一致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案件,目前仍然经过了当地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到了法院呢?是什么让这个女儿被迫无奈要通过这种网络实名举报的方式,才能引起社会的关注呢?至少证明,在我们的司法领域,对于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方面,还缺乏比较顺畅的常态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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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不仅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基础,更是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举报人付婉恳请上级司法机关采取行动,尽快成立调查组查明真相,纠正可能存在的冤假错案,还付文月及其合伙人以清白,还市场经济一片净土,让法治阳光照进每一个角落,让民营企业能在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中安心经营、蓬勃发展。

而我们关注河南镇平女儿为父喊冤,不仅关注的是此案中法律的正确适用,当事人的清白得证,也关注着案件对于整个民营经济发展,以及给社会公众带来的法律信仰的影响。因此,我们希望最高检等有关方面能对举报的本案的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确保每一个细节都经得起推敲,每一项指控都有确凿的证据支持。同时,希望最高检等司法机关能够进一步完善健全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正机制,让这样的网络公开举报得到公正、及时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