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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睡醒,看到一条新闻。

这件事情确实非常的戏剧性,但我总觉得未成年人死刑好像真的做不到。

什么事?

我相信很多网友都清楚,邯郸初中生三个人做下了轰动社会的大案,可以说是今年的一个超级舆情事件,反正看相关媒体的报道也是愤愤不平,有律师解读,有大V站台,还有无数网友尖锐的言辞。

总之,汇聚成一句话,大多数人的意见是,没有先例就开创先例。

为什么?

答案也相当的简单,邯郸初中生三个人做下的案子,种种细节也被曝光在网上,确实看的人非常的愤怒,可以说令人发指。

三个家庭,三名凶手在行凶的时候,竟然没有一个人站出来阻止,行凶完之后还像正常人一样。上学、打游戏,没有丝毫的悔意,甚至村支书带着派出所的人半夜敲了两个小时的门依然不给开门。

种种细节揭露出来的一连串消息,让很多网友不仅是错愕,而且是相当的愤怒。

行凶者有三个人已经被抓到,事实上,在明知道自己已经露馅的情况下,依然可以大摇大摆,脸不红心不跳的进行否认,这是多么的猖狂,这是多么的有恃无恐。

换一个角度看,不仅这样干了,还能非常的从容,即便是因为未成年人心智不健全,但能有这样的胆量,这样的做法何止是少见,简直是让大家震惊。

按照网友朴素的想法,必须要严惩,不单单是要惩罚这几个人,更是要树立一个正面的典型,应该还受害者者公道,还市民安宁,还社会稳定。

大家怕的不是邯郸初中生这三名未成年人,大家怕的是引起其他人的效仿,引起其他人的关注。

全网关注之下,舆论关注之下,甚至很多未成年人每人一部手机,难道他们就看不到相关的消息吗?

我看,不见得吧。

网友担心的点在这里,网友们期待的是治标更治本,形成一个法律效应。

还是网友那句话,没有先例就开创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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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很多相关的评论,大多数网友都有尖锐的言辞,甚至出现了一边倒的支持死刑等相关的言论也是充斥在评论区。

当中不少网友也在痛骂,看很多网络大V对这件事情也是愤愤不平。

现在的情况是,邯郸初中生三名凶手已经被确认可以进行刑事追诉,很多网友并不了解媒体发布当中核准追诉到底是什么情况。

大概的意思很简单: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里面有一些关键词非常重要,比如说“故意杀人”,比如说“情节恶劣”,又比如说逐层报审到最高检批准,“经最高检核准追诉之后”,才能够追究刑事责任。

换一个角度看,如果在相关的条款下不符合这些情节,那么也就意味着在负不负刑事责任。

这件事情上有相当广泛的空间,现在的情况是,这三个人肯定是要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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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面不得不提两个问题。

第一:刑事责任肯定是要负,但是未成年人判死刑这个先例恐怕很难,而现在的无论是舆论舆情,还是全网的关注,又或者说这件事情造成特别大的恶劣影响,现在也仅仅是确认刑事追诉,确认可以让这三个人承担刑事责任,现在仅仅是到了这一步,已经算是开创了先例。

第二:

怎么判,判多久,关在哪里?

这也是让大家非常头疼的问题。

根据联合国保护儿童权利公约上面的说法,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必须要隔离。

也就是说,如果要进行刑事责任,那么必须要有关押未成年人的监狱。

但是我不得不告诉大家,在现在的监狱当中,并没有关押未成年人的能力,也不具备相关的功能,简单的说,没有一所监狱是专门关押未成年人的,没有合适的监狱去收容他们。

少管所也已经取消了,而所谓之前相关的案例,去一个特殊的学校接受教育,这样的学校既不是封闭式的,也不是强制性的,这一点很多网友不清楚。

简单的说,如果你愿意接受学习,就可以好好接受学习,如果你不愿意,那么还可以出学校,你可以回家,可以逛街。

当然了,最后。要强调一下,法律就是法律,不能打折扣,更不能和稀泥,也不能搞平衡,这是社会的底线,也是社会的良知,虽然网友们有很强大的意愿。

但我不得不说,因为现实因素的复杂,未成年人死刑这件事情好像真的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