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老板利用职场上的优势地位,对求职女孩百般骚扰,威胁若不从就毁其声誉、断其前途。亲嘴、摸胸,老板得逞后却诬陷女孩“为钱自愿献身”。面对职场性骚扰,女孩受尽侮辱却举证艰难。“面部影像”“酒店店员证言”“老板财产情况”……检察机关通过多方线索将职场“色狼”准确定罪。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4月15日上午,最高检、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联合发布“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披露了这起强制猥亵案件详情。

2023年7月6日,洪女士经他人介绍到周某的公司求职。第二天,周某让洪女士到他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后周某很是满意,称要带洪女士去安徽省芜湖市某医院联系业务。当天17点,周某让洪女士开车送他到芜湖市某宾馆办理入住,后以商谈业务为由哄骗洪女士到其入住的宾馆房间内。

进入房间后,周某开始假装与洪女士谈论业务,当洪女士准备离开时,周某突然抱住洪女士,并要求与其发生性关系,洪女士百般拒绝。周某见状,开始用“知道你老家住址及家庭情况”“毁了你的名誉”等话语威逼洪女士,并声称自己在圈内有人脉有地位,如若洪女士不从,就让洪女士在这行做不下去。最终,周某得逞,对洪女士实施了亲吻、摸胸等猥亵行为。

洪女士报案后,公安机关展开立案侦查。但是该案仅有被害人洪女士的陈述和其男友的证言,证据不足。而被告人周某拒不认罪,并辩称洪女士是为了获得高额工资,贪图钱财,自愿与其发生关系。

面对“证据薄弱”难题,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调取案发宾馆监控视频、入住登记材料和酒店工作人员证言。承办检察官通过对视频资料中被害人面部表情等进行影像分析,发现事发前后被害人精神状态明显不同。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当日监控视频显示,事发前洪女士进入宾馆时,表情愉悦,对即将到来的新工作充满期待,走路气定神闲。事发后表情痛苦难过,走路慌张,情绪低落。

“洪女士独自带小孩,且家在外地,当日正处月经期,她没有带任何换洗衣物,没有同意陪睡的意向。”承办检察官表示。另外,调查显示,周某多张信用卡存在欠款,没有多余钱财发出所谓的高额工资。检察官认为,上述证据均能够佐证洪女士陈述的真实性。

2023年7月21日,镜湖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周某批准逮捕。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该案中企业负责人利用女性求职者的弱势地位,以言语相威胁,迫使被害人不敢反抗,进而实施强制猥亵。其中周某的言语威胁已经达到了强制猥亵罪中“胁迫”的程度。该行为严重侵害妇女性自决权,败坏职场风气。

镜湖区检察院于同年11月6日以周某涉嫌强制猥亵罪提起公诉。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认罪服判,未提出上诉。

此外,检察机关通过做被告人周某的工作,其自愿赔偿被害人精神损失4万元。判决生效后,检察机关主动联系洪女士,了解其心理状态和工作生活状况,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帮扶,帮助被害妇女走出心理阴影,重回生活、工作正轨。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ID:JCRB_ZYW) 作者:何慧敏 刘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