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浙江省余姚市检察院对杜某高空抛物案提起公诉,这是余姚市检察院首次提起公诉的高空抛物案。近日,法院以高空抛物罪判处杜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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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1日,余姚城区某小区物业人员王某在进行日常巡逻时听到轰隆一声巨响,经寻找发现小区底层商铺门口地面上有一只银色的大行李箱,箱子已经摔变形了,箱子里的衣物散落一地,所幸无人受伤,也没有砸坏车辆。

想到高空抛物的严重性,王某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附近的监控视频确定了抛物的具体楼层,找到了抛物的杜某。杜某到案后如实交代了事情的经过。原来,案发当天,杜某因为一些生活琐事与女友吵架,为了发泄内心的怒火,一气之下,将家中重约7公斤的银色行李箱从15楼的阳台扔下。

2023年12月22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余姚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杜某家住15楼,事发地点周围是理发、美容、餐饮等店铺及停车场,来往行人众多,而15楼的阳台距离地面60米,如果砸中行人后果不堪设想,杜某从家中抛掷行李箱,情节严重,涉嫌高空抛物罪。2024年1月15日,余姚市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

(来源:检察日报·明镜周刊版 作者:蒋杰 姜倩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