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跑女神吴艳妮被嘲笑“浓妆艳抹”到底冤不冤?我们一起来客观讨论一下。
先说结论,冤!因为赛场上没有规定不能化妆,也就是说,吴艳妮化妆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条款以及规定,她的做法纯属个人爱好,合情合理合法,没有任何违规之处。
第二,这次她的成绩算不算差?虽然确实在10名选手中倒数第一,但13秒04已经刷新了她本赛季个人最好成绩,而且她是前10名选手中唯一一个黄种人,难道这还不算好成绩?难道只有冠军才能算好成绩?那么你的收入在公司没排上前三,难道你的收入就不是收入了?同理,没拿到冠军,没进前三,难道成绩就不是成绩了?你这个月拿了本人今年最高月工资,但收入在公司排在最后,难道这工资就不算工资了?
第三,有些人因为她化妆就觉得她没把心思放在比赛上,这种想法是狭隘的,有没有心思不是能从外表判断的,心思和外表没有必然联系,难道没化妆就能代表一定花心思了?
第四,吴艳妮霸气回应质疑:“爱美是我的权利!”,于是有些人说运动员最大的权利是在运动场上拿前三,第四名以后,脸再美也没用。
我想说,运动员首先是人,其次才是运动员,是人就会有自己的个性,只要没实际影响到别人和违反赛场规定,任何彰显个性的行为都不应当被苛责。
世界需要各种各样的美,和欣赏美的眼睛,你可以不喜欢吴艳妮化妆,但真没必要苛责。
吴艳妮至少对推广跨栏运动做出了巨大贡献,要不然请你认真想一想,吴艳妮之前,刘翔之后,有几个人关注跨栏,有几个人关注过女子跨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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