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她结婚时间短,我给她彩礼和三金是为了和她过一辈子,但是在一起才一个月就离婚了,她应把彩礼三金都退给我。"

"他骗婚,不诚实,才导致我们结婚一个多月就离婚。我也因为他骗婚而成了二婚,彩礼和三金是他应该赔偿给我的。"

为共建无讼村居,助力和美乡村建设,4月26日,重庆沙坪坝区人民法院联合该区司法局在沙坪坝丰文街道三河村开展陈家桥法庭"和美乡村巡回审判点"授牌仪式。活动中,一桩该院审理的真实婚约财产纠纷案,在现场进行了庭审全程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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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闪离的两人,为彩礼闹上法庭

去年5月底,吴某与杜某相识,在彼此对对方都表示满意后确立了恋爱关系。去年7月15日,两人在沙坪坝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原本,这个刚组合的小家还在蜜月期,却因性格不合,结婚一个月后,两人就协议离婚,决定分手。

随后,两人为了彩礼的返还问题,闹上了法院。

吴某称,"我与女方结婚时间短,我给女方彩礼和三金,是为了和她过一辈子。但是,在一起才一个月就离婚了,女方应把彩礼和三金都退给我。"为此,吴某要求杜某退还为结婚支付的彩礼28.8万元,及购买的三金(金戒指、金项链、金手镯)。

法庭上,女方表示,在结婚登记前一天确实收到了吴某给的28.8万元。三金是两人一起买的不假,但是都是给她量身定做的,属于赠与。然而,男方为了与自己结婚,故意伪造未结过婚的征信,致使自己错误以为对方未结过婚。结婚当天去民政局时,才发现男方之前离过婚。

而且,两人认识时间短,男方很会伪装,谈恋爱的时候表现得很温柔、体贴、大方,自己还是比较满意。结婚后,他就卸去伪装,对自己爱答不理,很抠门,还出去打牌、喝酒,说了也不听。

两人为这些事情经常吵架。最后,双方协商一致,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男方也并没有说要退彩礼及三金。现在起诉要求退还,属于出尔反尔。男方对婚姻的解除存在重大过错。彩礼及三金是男方自己主动给的,不同意退还。

男方也表示,自己之所以没有如实告知自己的婚姻,是因为他发现与女方很合适,自从第一眼看到女方,就认定她是自己一生的伴侣。他不想因为之前的一段婚姻问题,而影响两人的这段良缘。

法官判决:返还彩礼金额酌情确定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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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经现场审理后认为,婚前给付彩礼是我国的婚姻习俗,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基于公序良俗向女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现金及财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本案中,原、被告从结婚到离婚不到两个月,加上婚前同居时间,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再结合原告为了能与被告结婚,故意隐瞒曾经结婚的事实,对最终双方离婚存在一定的过错。

为此,在综合以上因素,对于原告主张的返还彩礼金额,该院酌情确定为20万元。

对于,原告主张的超出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案件结束后,法官还通过以案释法,呼吁群众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共同抵制低俗婚恋观、索要高价彩礼、婚介怂恿抬高彩礼金额等现象,将抵制高价彩礼等纳入村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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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陈家桥法庭和丰文街道司法所采用中国传统的说唱表演形式"三句半"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法治宣传。

下一步,陈家桥法庭将在服务乡村产业振兴、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守护农村生态环境等方面与时俱进、因时而变、因地制宜,积极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中贡献司法力量。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实习生 智怡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