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背景

在三元区的某个小区23号楼,随着树木多年的生长,部分低楼层住宅的采光逐渐受到影响。尤其是在冬季,低日照时段,部分业主发现自家阳台或房间采光明显不足,这引起了他们的不满。

违法情况

该楼幢居民多次找业委会反映情况,声称存在安全隐患。于是该小区业委会雇佣工人砍伐了三棵遮挡楼幢采光的木棉树。这三棵木棉树都是小区内多年生长的老树,不仅为小区带来了绿意,还是许多业主共同的记忆。这一行为立即引起了小区内其他业主的强烈反对和抗议,并向城管部门举报投诉。城管执法队员接到市民举报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经过勘验,被砍伐的3棵木棉树(胸径分别为22cm、38cm和47cm)均已死亡。执法队员依法启动执法程序,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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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

根据《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或修剪城市树木。小区居民虽然因为采光问题感到不满,但没有权利擅自砍伐树木,该行为不仅损害了小区的整体环境,还违反了法律。根据《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六款之规定,城管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做出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并罚款人民币3255元的。在执法队员的普法教育下,当事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按时缴纳了罚款。

案例教训与启示

1.社区、业委会及物业公司应定期对小区内的树木进行修剪和维护,确保不影响业主的采光和生活。

2.要加强业主对小区绿化的宣传教育,提高大家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

3.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鼓励业主在遇到问题时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避免采取过激行为。

4.对于确实存在严重采光问题的业主,社区、业委会及物业公司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如合理调整树木位置或种植低矮植物等,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通过此次事件,小区各方都认识到了保护小区绿化和公共利益的重要性。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创造一个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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