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翁牛特旗公安局梧桐花派出所

与警支大队紧密合作

破获了一起利用网络传播淫秽视频案件

有效维护了网络空间的清朗与安全

此事起源于赤峰翁牛特旗梧桐花镇一居民发现自己在某短视频平台注册的账号头像被盗用,并被用于发送淫秽视频。受害者深感愤怒和不安,遂迅速向警方报案。

接到报案后,梧桐花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并非派出所民警强项,在取证阶段就遇到了重重困难,为此,梧桐花派出所当即发挥警务支援机制优势,联系旗局警支大队支援。警支大队随即派出专业网络技术人员对派出所开展支援工作,联合展开调查。通过对相关线索的梳理和分析,抽茧剥丝,终于锁定了嫌疑人的身份和行踪。经过研判追踪,警方成功将嫌疑人抓获,经调查询问后,嫌疑人对其利用某短视频平台传播淫秽信息的事实供认不讳。梧桐花派出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对涉案人员采取了相应的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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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的成功破获,彰显了公安机关对网络犯罪的零容忍态度,也体现了公安机关维护网络安全的决心和能力。下一步,梧桐花派出所将坚持开展“主动、主防”警务,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警务效能,持续发挥“派出所吹哨、警种报到”警务支援优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警方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利用网络向他人传播淫秽图片、视频都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请广大网友在上网过程中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正确、健康地使用网络,对于淫秽色情的信息要做到不点击、不下载、不传播,并且及时举报揭发淫秽色情信息发布者。

内容来源: 赤峰市翁牛特旗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