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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4月30日电 深交所30日向许继电气下发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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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函截图

监管函显示,许继电气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是信息披露管理不到位。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不完备,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对部分销售项目未及时履行内部信息报告义务。

二是内控管理不到位。公司合同管理、印章管理等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部分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编号等内容不完整,未严格履行审批、签署程序,部分合同用印未严格执行用印流程。会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监管函显示,许继电气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规定。公司董事长孙继强、董事兼总经理许涛、总会计师王斐、董事会秘书万桂龙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深交所决定予以许继电气、孙继强、许涛、王斐、万桂龙监管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许继电气主营业务为特高压、智能电网、新能源、电动汽车充换电、轨道交通及工业智能化五大核心业务。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系统各环节。

业绩方面,许继电气一季度营收28.1亿元,同比减少15.09%;归母净利润2.37亿元,同比增47.39%。(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