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平等的关系,可总有用人单位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侵犯劳动者的合法利益。近日,唐山市的孙先生就遇到了这种事儿。好在孙先生在圣运律师的帮助下成功捍卫了自己的合法权利,对主办律师高度认可并于近日送来了锦旗。

工资未依法支付,还被无故开除,用人单位太过分

唐山市的孙先生与用人单位在未签到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接受 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和管理,为其运送货物,每月工资不低于一万五千元。 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始终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孙先生支付工资报酬,但期间,用人单位以收取押金的名义,先后扣押孙先生工资共八千元。 王先生工作了几个月后,用人单位在既未足额支付工资也未提前发送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违法解除了双方存在的事实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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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孙先生十分不解,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孙先生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特委托本所善于劳动仲裁纠纷的律师,为其维权,追讨工资。孙先生本就不是无理取闹之人,本想拿回自己的工资和押金共两万余元,但在圣运律师的维权策略下,仲裁委最终裁判用人单位共支付孙先生近十万元,自己的权利得到了有力并且有效地维护,为表示对主办律师的认可和感谢,特为主办律师送来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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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定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主办律师指出,尽管孙先生未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孙先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返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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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伪造劳动合同,主办律师一招破解

用人单位为了拒绝支付两倍的工资,竟提交了一份伪造的劳动合同,但依据委托人提供的信息,其从始至终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为破解用人单位营造的假象,主办律师第一时间申请司法鉴定,要求对劳动合同中委托人的签名进行鉴定,果不其然,该签名并非孙先生所签。这也就打掉了对方提交的关键证据,为本案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最终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委托人的诉求,并指出,用人单位虽在法定时间内通知过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其所提交的劳动合同经鉴定机构鉴定非孙先生本人签名,应依法支付王先生工作期间内的二倍工资,并依法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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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示

主办律师指出,无论案件大小,只要我们尽最大努力,穷尽所有可能性去对待每一个案件,便有机会找到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到合法权利。不 过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大家一定要把握好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应当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否则可能“不被受理”,或者受理后丧失“胜诉权”。 也就是说,当劳动关系终止后,我们仍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争议的,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文章 | 圣运律师 | 视觉 编辑 | 圣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