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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的拆迁补偿

有新标准了!

近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

《关于东莞市城中村改造区分不同手续情况

实施差异化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

该通知对于城中村改造项目分类细化认定

以及差异化补偿安置标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划分

该政策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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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

(一)手续齐全的土地和房屋,按照市补偿指引或市有关最新规定及要求予以补偿。

(二)手续不全的土地和房屋,属2019年12月31日及之前建设的,且签订协议同意实施改造并交出所占土地房屋的,视为主动采取改正措施,可参考城中村改造项目补偿方案适当补偿,按照项目范围内同等形态、同等体量手续齐全的土地和房屋的补偿标准的80%执行。

(三)手续不全的土地和房屋,属2020年1月1日及之后建设,属于新增违法建设,不予补偿;属2019年12月31日及之前建设且未主动改正,经执法部门认定属于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的,不予补偿。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程序处理的,按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裁判文书执行。

如何界定房屋所属补偿标准

1. 手续齐全的土地和房屋

(1)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登记范围内的标的物初查为有合法手续的土地和房屋;

(2)虽未办理不动产登记,但已按当时规定办理用地批准手续(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批复等)且按批准文件使用的,初查为有合法手续的土地;

(3)虽未办理不动产登记,但已按当时规定办理建设批准手续(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且按批准文件建设的,初查为有合法手续的房屋。

2. 手续不全的土地和房屋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土地和房屋,初查为手续不全的土地和房屋。

新政制定了更加明确的分类和补偿标准

特别是对新增的违规建筑

政府采取了零补偿的强硬态度

差异化的补偿安置标准

也将更加规范和严格

相信东莞的城市改造与发展

也将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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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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