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树立良好家教家风,营造和弘扬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即日起,省妇联推出“南粤清风润万家”专栏,聚焦革命先辈、优秀共产党员的廉洁家风故事,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清风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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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坚真(1907年—1992年),广东梅州丰顺县人,出生于贫苦农民家庭,1926年,她接受工农革命的宣传教育,在彭湃的指引下走上革命道路,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她是中国妇女运动的先驱,32位参加长征的中央红军女战士之一。她是中央苏区第一位女县委书记,中共中央第一任妇女部长。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共广东省粤中区(今佛山市)党委书记、第一书记,广东省委书记、省纪委书记,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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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钱出不得

李坚真于1907年出生在梅州市丰顺县小胜镇,她的弟弟李永良第一次到广州看望她却是在1969年。平时,李坚真对家乡亲属要求很严格,写信或者捎来的话总是:“我很好,你们不用挂念,不要浪费时间、金钱,不要专门到广州来,你们在家要搞好生产,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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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时的客家妹子——李坚真(左二)

这一回,弟弟终于得到姐姐同意,到了广州。他首先感觉就是惊奇:这就是经过长征的姐姐家吗?房子普普通通,家具很旧,几张长条凳,一把藤椅,一张在乡下也常能看见的茶几桌,实在与他想象中姐姐的房子相差太远太远了。

一天,永良小声地说:“姐姐,老家的房子太旧了,我们住的还是你出生时候住的老房子,现在打算盖一座新的。”同时,提出要大姐帮助盖房子的要求。李坚真听后,笑了笑说:“姐姐没有钱,即使有,也是党和国家的,家里要盖房子,还是自力更生好。”

此后,弟弟听从姐姐嘱托,自力更生,真的建起了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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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字签不得

李坚真的弟弟原是丰顺县小胜供销社的干部,1985年,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当时,他的儿子想“顶替”退休的父亲,办理“农转非”。

但是,那年他已经41岁,不符合“农转非”的40岁以下的年龄条件,他认为只是“一岁之差”而已,找姑姑李坚真说说情,就能让有关部门照顾照顾自己。

李坚真了解了侄子的来意,沉默片刻后,认真地说:“你的事情,你的要求,我不能开口,更不能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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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坚真全家福

李坚真一生廉政为民,在她的影响下,侄子渐渐理解了自己的姑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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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好意”领不得

1973年,亲属得知李坚真将择时回家乡的消息后,决定修缮被烧毁的房子。当地领导得知后,便在她回乡前,从民政部门的救灾款项中拨出400元帮助修建房屋。

李坚真回到后,公社领导如实向她作了包括修房在内的情况汇报。她一听到从公社民政救灾款中拨出400元帮助修建自家房屋,顿时脸色变了,当场严肃地批评了公社领导。

她还专门就这件事向侄儿等亲属作了一番解释:“救灾款是救命钱,是党和政府关心灾区人民生产生活的一种特殊经费,是体现党和政府对灾区人民照顾、关心的原则性问题。公社领导出于一片‘好意’,特批了400元救灾款给我们家修房子,这样的‘好意’,伯母领不得,你们也领不得啊!”

后来,这笔已拨下去的款又被公社收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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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坚真晚年

李坚真作为老一辈革命先驱,从早年参加革命活动到新中国成立后历任省纪委书记、省委书记等领导岗位,始终如一坚守信仰、克己奉公、严于律己,献身祖国革命和建设事业60多年,身后没有为自己的亲人留下一分钱。她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通过言传身教,引导家人亲属常怀律己之心,规范言行举止,继承优良品德。李坚真用“廉”字写下了浩然正气的一生。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南粤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