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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届中国(漯河)食品博览会将至。5月9日,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第二十一届中国(漯河)食品博览会期间宾馆酒店住宿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对全市广大住宿业经营者提醒告诫。主要内容如下:

一、全市各酒店宾馆及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者应提升服务意识,优化服务品质。

二、相关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三、相关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 醒目位置公布当日客房价格,价格发生变动时,及时调整相应标价。 不得收取标价之外未标明的费用;不得散布涨价谣言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我市酒店宾馆的客房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严禁宾馆酒店入住前不公示告知、入住后擅自涨价行为

四、全市各酒店宾馆经营者通过电商平台等渠道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房间订单生效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不得在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五、酒店住宿场所有偿提供客房用品的, 应详细标明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有偿提供洗涤、订票等服务的, 应标明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信息

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若发现价格违法线索,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