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3月1号起正式施行,其中第28条备受关注,它规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如有违反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其实快递送货上门还是驿站自取,应当由消费者自由选择。我们都知道驿站模式解决了电商和用户曾经的痛点,也就是所谓的最后一公里的问题。驿站的存在有其合理性,比如对于白天上班没法签收快递的用户,驿站的存在已不可或缺,极大便利了日常生活。

现在新规把送货上门作为统一默认选项强制执行,真的合理吗?其实消费者在平台购物后,平台应当给消费者提供送货上门和驿站自取两种选择,比如价值比较低的商品可以默认驿站代收。无论送货上门还是驿站代收,都已经是成熟的商业模式和购物习惯。尽管新规有所谓客户同意条款,但这样的规定很可能形同虚设,送货上门就成了事实上的一刀切,比如说我买个1元的物品也要送货上门,这就会给快递市场带来巨大的冲击,极大加大快递员的工作量,可能会导致快递费用上涨。

站在快递员的角度看这个问题,送货上门虽然没问题,但是快递小哥送快递到你小区时,收货人你能保证随时在家吗?能够整天在家的终归是少数,因为这和送外卖不一样,点外卖基本你是待在家里或其他地方,一定时间内你会待在这里。再就是快递员的派送能力,如果放驿站每天一个快递小哥或许能送四五百个快递,按照新规要求,必须经过客户同意才能放驿站的话,送快递的数量直线下降。快递公司成本增加,运费自然也会随之提高,而这笔费用最终不还是由消费者承担吗?如果放在了快递柜或者快递驿站,下班时间就可以一次性取走,也会方便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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