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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 情 通 报

2024年5月,高新区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某平台多次发布虚假信息侮辱自己,对其生活工作造成困扰。接报案后,办案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工作,经查,常某因个人原因与宫某发生纠纷,为泄愤,常某多次在某平台发布视频辱骂宫某,这些视频被他人转发、扩散,严重影响了宫某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常某到案后,对其发布的辱骂信息,侮辱他人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常某已被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警方提醒:

网络世界有法可依,广大网民网上发言要理性,不得随意转发、传播虚假、淫秽色情或涉及隐私的信息,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相关不良信息,造成社会影响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并追究发布者、传播者的责任。

济宁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