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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宝应县法院及相关人员的诸多不作为、乱作为、枉法裁判等问题,已经违反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

陈国俊作为江苏宝应法院“一把手”党组书记、院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应对江苏省宝应县法院枉法裁判承担领导责任。

《江苏宝应法院枉法裁判 院长陈国俊承担领导责任》为系列文章,此为第十四篇。宝应法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其他严重违背事实、枉法裁判等等行为见互联网其他文章,在网络搜索引擎输入《江苏宝应法院枉法裁判 院长陈国俊承担领导责任》即可查阅。

老铁们,大家或亲戚、朋友、同事等有没有遇到过以上类似问题呢,您们怎么看待不作为、乱作为、枉法裁判?请留言分享!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