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

我市对高校毕业生来融

实习、就业、创业三方面

出台了生活补助场地租金补贴

一系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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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实习方面

一是求职免费住宿。毕业三年内(含毕业年度)有意在融求职、实习的全日制高校外地生源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费住宿。已在融就业创业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者已享受我市出台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的除外,申报人员可进入“福清人才”微信公众号,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二是免费住宿生活补贴。已经办理免费住宿的来融求职高校毕业生(不含实习、见习、创业人员),生活补贴按每月760元标准发放,不足自然月部分的天数,按每天25元计发,补助时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申请人员可登录“福清人事人才网”申报

三是暑期社会实践。海内外全日制本科以上高校学子(含未就业应届毕业生)来融参加“好年华聚福州”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践时长1—2个月,除了可享免费住宿,并获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外,每天每人还可领取30元的餐饮补助。同时,外地高校学生按照区域不同给予交通补贴,申请人可向福清市人社局申报

就业服务方面

一是档案接收保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有意向留融求职或已经在福清市落实就业单位的,均可由就读学校将档案转递至福清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免费保管;

二是简化就业手续。到非公单位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直接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即可到学校办理派遣手续;

三是就业奖补。提供万元生活补贴, 在福州市辖区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已具有福州市户口(含六区六市县户口及集体户)。

2、毕业后在福州市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创业的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福州市(含省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连续缴费达3个月及以上的,可通过“榕e社保卡”APP线上申报。

创业扶持方面

一是“植根榕城”优秀创业项目资助,毕业五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福清市工商注册开业三年内的创业项目可参评,申请人员可登录福州人事人才网申报

二是创业担保贷款,在我市创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含技校),可申请个人最高3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累计次数均不超过3次,政府部门给予贴息支持,申报人可登录“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申报,或进入“福建金服云”微信公众号进行申报

三是一次性创业补贴,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及毕业五年内毕业生,所创办企业(实体、网店)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及以上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的,可申请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人可向福清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

四是创业租用场地补贴,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及毕业五年内毕业生,在我市创业租用1年以上经营场地的,可享受最长2年、不超过租金50%、每年最高5000元的创业资助,申报人可向福清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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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滕端钦 实习生 吴怡婷 图 福清人才

编辑 薛雅平 江杭

审核 张晨 谢雄

监制 吴凌 峰 陈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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