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是什么?”“如何识别非法集资行为?”在第十五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到来之际,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分局民警围绕“防范非法集资”主题,推出江小警云端法治微课堂第31讲,为广大市民答疑解惑,守好“钱袋子”。

“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讲课民警谢科说道,通过不正当途径吸收资金,并以媒体、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同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的,皆为构成非法集资行为的特征。

轻信骗子口中的“高额回报”,最后往往竹篮打水一场空。“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等皆为不法分子的常用话术,需要注意辨别。”

谢警官还指出,“‘理财’‘保险’产品是非法集资重灾区,如遇到以境外投资股权、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等情形,或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情形的很有可能属于非法集资行为。”

此外,以“扶贫”“互助”“慈善”等为幌子集资或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行为,也需要提高警惕。

防范宣传一直在路上,江北区公安分局将继续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警示提示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判断识别能力,引导群众主动防范风险,自觉远离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