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夏时报综合自财联社、每日经济新闻、红星新闻、公开信息

因金通灵长达6年的财务造假,在国内八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大华所被罚的同时,光大证券、华西证券、东吴证券、国海证券四家券商均接罚单。

从7张罚单来看,东吴证券华西证券光大证券国海证券四券商的业务疏漏贯穿于金通灵造假6年中发债、定增、并购等多个环节。

5月14日消息,江苏证监局今日下发7张罚单,事涉金通灵财务造假案,“看门人”光大证券(601788.SH)、华西证券(002926.SZ)、东吴证券(601555.SH)、国海证券(000750.SZ)被罚,9名券商员工受到不同程度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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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券商被罚

华西证券被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4名员工被罚

江苏证监局表示,华西证券在金通灵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项目的执业过程中存在尽职调查工作未勤勉尽责、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存在不实记载,持续督导阶段出具的相关报告存在不实记载以及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0号)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华西证券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的监管措施,暂停期间自2024年4月28日至10月27日。

此外,华西证券4名员工也遭到不同程度处罚。

其中,刘静芳、张然作为金通灵2019年非公开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未勤勉尽责,对华西证券保荐阶段的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自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2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郑义、陈庆龄对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东吴证券及1名员工被出具警示函

江苏证监局表示,东吴证券在金通灵2021年非公开发行债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存在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充分、工作底稿不完善等情况。王秋鸣作为该项目的负责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东吴证券、王秋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国海证券及2名员工被出具警示函

国海证券则是在金通灵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履行相关义务,持续督导期出具的2017-2019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存在不实记载,持续督导报告对外发布程序不符合规定等。国海证券员工林举、唐彬作为该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国海证券、林举、唐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光大证券及2名员工被出具警示函

江苏证监局表示,经查,光大证券在金通灵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充分履行核查义务,利用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未进行必要的审慎核查,导致制作、出具的2018-2020年度持续督导意见存在不实记载。财务顾问主办人员周平、王世伟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光大证券、周平、王世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会计师事务所被罚没超4000万

值得一提的是,金通灵财务造假案已牵涉多家中介机构,金通灵项目的会计事务所则被重罚。

5月13日晚间,江苏证监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因对金通灵2017年至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责令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改正,没收业务收入688.68万元,处以3443.4万元罚款,并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

对范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颜利胜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胡志刚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罚款金额是业务收入的5倍,达到“没一罚五”,罚没金额合计4402.08万元。

金通灵连续6年财务造假

金通灵财务造假时间竟长达6年。根据大华所披露,该所上述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即因承接金通灵的年报审计业务。

去年11月20日,金通灵公告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7年至2022年,金通灵及其多家子公司通过多种手段虚增或者虚减营收和利润总额。

2017年、2018年、2021年、2022年,金通灵虚增营收分别为5.01亿元、5.5亿元、6893.07万元、1530.8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46亿元、1.48亿元、7398.71万元、4332.73万元;2019年,金通灵虚减营收1.97亿元,虚减利润总额3852.77万元;2020年,金通灵虚减营收537.6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730.08万元。

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金通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季伟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袁学礼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总经理助理、时任董事许坤明,监事、财务部长冒鑫鹏给予警告,并各处以60万元罚款。上述处罚内容,已在今年1月3日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