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秦代官方文学的创作贯穿整个秦代社会,从秦王政时期到秦王朝建国及治国时期再到秦二世时期。这一时期秦始皇开展与治国相关的文化活动,对秦代官方文学产生了一系列影响。特别是“书同文”这一文化活动,将大篆改为小篆,不仅简化文字的书写,还用秦代统一的标准文字小篆来编写识字课本,从而促进秦代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

一、政治制度层面:“行分封”与“行郡县”之争

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初,即公元前221年,秦王朝建立何种政治制度,来治理国家成为大臣争相讨论的焦点。因此,丞相王绾与廷尉李斯围绕秦朝实行分封制,还是实行郡县制展开了一场激烈的争论。作为丞相的王绾,劝谏秦始皇恢复周朝的封建制度,实行分封制来巩固秦王朝的统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史记》记载:“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

通过分封诸侯来加强对燕地、齐地以及荆地等边远地区的管理与控制。秦始皇针对丞相王绾的上书召集群臣加以商议,大臣纷纷支持丞相王绾在秦朝推行分封制这一做法,仅有廷尉李斯一人力排众议,劝谏始皇实行郡县制。

他一方面指出周代分封制的弊端。实行分封制会产生诸侯割据,各自为政的局面,从而导致周代社会分崩离析,最终走向灭亡。另一方面突出郡县制的优势。实行郡县制不仅会派遣皇室宗亲驻扎收复之地,还会设立郡县的同时设置郡守、丞尉以及监御史来实行分级而治,各尽其职,从而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以及巩固秦朝统治天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李斯善于抓住用郡县制的优势,来弥补分封制的弊端这一谏说话术,促使秦始皇采取李斯的治国建议来实施郡县制。秦始皇大力赞成推行郡县制,一方面,秦始皇将天下频繁发生战乱的原因归咎于分封诸侯,立地为王;另一方面,秦朝统一之初有赖于安宁平息的社会氛围来促使国家强盛,天下安康,故而选择实行郡县制来巩固统治。

二、理论依据层面:“师古”与“师今”之辩

针对秦王朝实施分封制还是郡县制方面,李斯拔得头筹,成功劝说始皇推行郡县制来加强中央集权。因此,以博士淳于越为代表的旧有贵族势力另辟蹊径,选择从理论依据层面来进一步力谏始皇恢复周代的封建制度。

然而,李斯驳斥淳于越的建议,借机又展开了一场激烈论辩。淳于越认为周代分封制能匡正天下,进而加强周代封建专制统治,以此来劝说始皇沿袭周代封建制度的合理性,李斯则从三个方面来驳斥淳于越的“师古”理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第一,从五帝三代不同治国的沿袭方式出发,明确指出“五帝殊时,不相沿乐;三王异世,不相袭礼”来说明五帝三代有各自不同治国治民方式的传统。第二,从时代变迁出发,直接指出淳于越等人沿袭三代的政治模式,不利于秦朝制度建设与发展。第三,从郡县制的实施效果出发,直接表明由于秦王朝主张申明法令,使得秦代社会秩序井然。

以上三点激烈抨击淳于越等人的“师古”理论,在“师古”还是“师今”方面,秦始皇仍赞成李斯的“师今”主张。由此观之,在“师古”与“师今”这一理论依据的论辩之中,以博士淳于越为代表的沿袭古代治国理念,已经不符合秦王朝的政治发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相反,以李斯为代表的结合秦朝社会现实状况,来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政治制度更受秦始皇青睐。故而,这一场理论依据的论辩以李斯的胜出而告一段落。

三、思想文化层面:“禁私学”与“议焚书”之兴

李斯担任左丞相之后,积极参与治理秦朝的建设与发展。加之,李斯在政治制度上“行分封”还是“行郡县”以及在理论依据上“,师古”还是“师今”的两场争论中独占鳌头。故而,李斯进一步力谏秦始皇推行“禁私学”与“焚书”这两项文化活动。

不难发现,李斯在政治制度与理论依据层面的争论一定程度上,促使“禁私学”与“焚书”两种文化活动的兴起,从政治制度到理论依据再到思想文化,由浅入深来,层层深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行分封”与“行郡县”的争持,与“师古”与“师今”的论辩,成为李斯主张“禁私学”与“焚书”这两项文化活动的铺垫,前两者的争辩促使李斯在思想文化层面,建议始皇实施文化专制,从而加强思想控制。

从“禁私学”到“焚书”再到“以吏为师,以法为教”,不仅反映出李斯主张文化专制,导致秦代制定的文化政策愈加深严;还反映出李斯通过逐步试探始皇关于在秦朝实施思想文化控制的态度,来决定是否进一步加强文化专制。

在秦王政时期,嬴政大力倡导振兴文化事业的发展,文化学术氛围相对宽松。然而,在秦王朝建国与治国时期,为巩固秦王朝的封建专制统治,秦始皇实施文化专制政策来加强思想控制,文化学术氛围逐渐紧张。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首先,关于“禁私学”的文化活动。顾名思义,“禁私学”即是禁止私自讲学之风,而私学的对立面是官学。“禁私学”这一文化活动是李斯通过发展官方文学,规范文学创作来实现文化一统,从而根本上维护秦王朝统治。

“禁私学”一定程度上促使宫廷文人这一群体的产生,并创作出一批数量较多,内容丰富,形式规范的作品。统治者制定的文化政策为官方文学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提供舒适的温床,保障官方文学在主流中茁壮成长。

其次,关于“焚书”的文化活动。不容置疑,李斯提出的“焚书”之举,对古代文化典籍的流失以及出版带来不可磨灭的负面影响。虽然目前并没有文献材料,可以直接说明“焚书”对秦代典籍流失造成的具体情况。但是,有相关材料可以佐证在“焚书”这一文化活动的影响下,一大批知识分子承担传承学术发展的重任,想方设法保存宝贵的文化遗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史记·六国年表》记载:“《诗》《书》所以复见者,多藏人家,而《史记》独藏周室,以故灭。”

正是由于这样一批拥有浓厚的学术热情,且不畏强权暴力的文人士子,才能保存与发展学术文化思想。典型代表有秦博士伏生、高堂伯以及颜芝等。秦时伏生将《尚书》藏于墙壁之中来保存古代典籍;高堂伯凭着一己之力私藏《士礼》一书;秦时颜芝将《孝经》私藏起来,待到汉时由其子贞献出。

在面对秦朝实施高压文化政策下,以上三人均为保存中国古代典籍作出重要贡献,侧面反映出李斯倡导“焚书”的文化活动,对秦朝思想文化发展产生的消极影响,同样也清楚表明秦王朝为何出现不了如战国时期“百家争鸣”,这一活跃文化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

最后,关于“以吏为师,以法为教”的文化活动。李斯明确指出焚烧书籍的界限,仅焚烧以《诗》《书》《百家语》为代表的古代典籍,而留下医药卜筮种树之书。可知,李斯此举很大程度上摧毁了秦朝思想文化的来源。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李斯或许已知晓“焚书”将会导致秦朝文化建设,缺少理论基础涵养,故而进一步提出“以吏为师,以法为教”的文化举措。其实,无论是焚烧儒家经典,还是主张以法为教,都反映出李斯重法的思想倾向,以及秦代文学书写法家内容的发展方向。

焚书之后,李斯撰写的《会稽刻石》明显带有“以吏为师,以法为教”的重法思想印记,多次表述遵守法度,申明法令的重法思想。与之前撰写的刻石文相比,《会稽刻石》有明显的独特之处。故而,秦代文化活动的变化一定程度上,影响秦代文学创作内容的再变化。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结语

李斯从政治制度、理论基础以及思想文化三方面,来层层推进文化活动的深入挖掘,无论是“行分封”“师今”还是“禁私学”“焚书”再到“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皆体现出李斯先破后立,申说主张,逐步谏言推动文化专制发展的过程。

这一系列的文化活动,一方面规定了秦代文学书写内容,促使官方文学在高压文化政策的主流中发展,且呈现出数量较多,内容丰富,形式规范等特点;另一方面造成古代典籍的流失,影响以儒生、博士以及方士为代表的文人士子的心态变化,进一步导致秦代文学作品多以歌功颂德,阿谀奉承为主。

参考文献:

[1]班固,《汉书》.

[2]司马迁,《史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