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院长 戴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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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庭作为我国人民法院的最基层单位,处于司法审判最前端、化解矛盾第一线,是法院助推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桥头堡”。

近年来,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基层的优势,让“小法庭”发挥“大作用”,切实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敦化法院三个人民法庭创建以来,共审结案件368件,调解撤诉181件,与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等召开联席会议和座谈会9次,与派出所、司法所等开展常态化协作8次,举办共同缔造主题活动6次,发出司法建议8份,努力打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府院联动

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

敦化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上实现新提升”重大要求,强化治理力量、拓展多元渠道,不断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

坚持以党建引领法庭工作。敦化法院各人民法庭始终加强法庭政治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模式,树牢“群众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的意识,把党建引领贯穿人民法庭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与使命,忠诚履职担当。

坚持府院联动、综合治理。敦化法院各人民法庭注重加强与辖区政府的联络沟通,各法庭负责人常态化到法庭所在地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走访座谈,针对农村较为突出的家事赡养、土地流转等类型纠纷开展调研,进一步加强联动治理、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推动“无讼村屯”建设,助力辖区平安建设。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以“诉前多元化解、诉中纠纷一次性解决、诉后系统治理”为原则,通过发送司法建议、定期发布审判白皮书等方式,推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为辖区和谐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坚持普法宣传。敦化法院各人民法庭持续推进“巡回审判+普法宣传”工作机制,在辖区内的7个巡回审判点开展巡回审判16次,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与辖区10个乡镇的16所中小学校建立联络机制,选派优秀法官、法官助理担任法治副校长,举办“法治进课堂”和“公众开放日”活动7次。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为抓手,开展“法官入村、入集市”活动,支起“法治摊位”,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惠及群众400余人次,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深入基层

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

敦化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审判职能,下沉司法资源,积极服务保障乡村发展、乡村建设,护航乡村振兴,形成全面落实、全面巩固、全面推动的诉源治理解纷大格局。

拓展多元解纷“朋友圈”。敦化法院各人民法庭积极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联合辖区内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平安建设办公室等形成合力,动态掌握地区矛盾焦点,打造非诉化解“驿站”,引入18个基层治理单位参与调解,将纠纷化解服务向基层治理末端不断延伸。指派专业调解员开展调解,推动化解矛盾、定分止争,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将乡镇诉源治理工作做深、做实,营造平安法治环境。

织密多元共治“解纷网”。敦化法院各人民法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化“法官进网格”工作,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联络、排查、走访,做到信息共享、风险共判、纠纷共治。选派优秀法官到矛盾纠纷多发的村屯兼任法治副主任,收集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1243件次,创建6个“无讼示范村屯(社区)”,进一步激活司法助力乡村振兴的新动能。

打造多元融合“导诊台”。敦化法院各人民法庭常态化开展诉源治理工作情况调研,广泛征求群众对法庭工作的意见建议,以便更好地为乡镇提供“点单式”服务。该院通过对案件类型进行分析研判,加强案源、执源、访源有效治理,力争实现“审理一案、化解一片”。深入重点企业进行走访调研,询问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司法需求及企业涉诉情况,及时回应企业司法新需求,以更大力度、更实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改革

探索执源治理新路径

敦化法院探索“执行工作提前介入”新模式,积极促进审判与执行工作顺利衔接、高效运转,减少执行立案件数、优化“案-件比”,全力打造执源治理的“敦化样板”。

深化部门联动,强化审执衔接。敦化法院各人民法庭与执行局联动对接,创建“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在人民法庭实行“审判团队+执行团队”的办案模式,畅通审判、执行程序衔接,全力实现“让当事人一件事一次性实质解决”的目标。

转变工作理念,提升执行效能。敦化法院各人民法庭坚持前置执行理念,注重调解和裁判内容的可执行性,抓住有利于执行的“因子”,实现案件“财产保全防转移、诉前调解防激化、诉中解纷促和谐、判后履行防转执、执前预告不失信”全流程闭环管理。

推动执源治理,争取案结事了。敦化法院各人民法庭以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推动案件在人民法庭“自审自执”,充分发挥法庭对辖区“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打破执行空间限制,力促即时履行。

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下一步,敦化法院将紧扣辖区特点与群众需求,持续加强与辖区党委政府、乡镇村屯、重点企业的交流联动,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为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前沿阵地的作用,不断绘就解纷新“枫”景,打造司法审判融入基层治理的“敦化样板”,持续助力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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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4年第8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42期

编辑/徐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