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将其当成规范约束自身行为的戒尺和监督执纪的准绳,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和抵腐定力,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

准确把握主旨要义,强化纪律意识。用好纪律“戒尺”,要让党员干部明确“严”的标准,学习贯彻《条例》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的必然要求,是管住管好党员干部的必然要求。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关键在党,关键在于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这要求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身言行,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明底线、知敬畏、存戒惧,将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确保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都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始终做到心存敬畏、手握戒尺。

准确把握丰富内涵,加强自我约束。《条例》内涵丰富,从“关键少数”到“绝大多数”、从强调律己到督促律他、从关注线下到紧盯线上、从源头审批到全程监管,释放了全面从严、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这要求党员干部行得端、走得正,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党性修养,全面准确掌握并知晓党纪的边界,明确行为准则和底线,时刻以党纪为镜,约束和匡正自身行为,不给不良念头和不正之风可乘之机,努力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作先锋当表率。

准确把握实践要求,提高免疫能力。权为民所赋,利为民所谋。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时刻谨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都是党和人民所赋予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这要求党员干部真正把《条例》刻在内心、烙在脑海、时时对照,充分发挥纪律的规范能力,划出权力边界,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在行动上守住慎独慎初慎微的关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从根本上提高免疫能力,永葆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

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都应该在学习贯彻《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明确“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对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始终保持对违纪行为的零容忍,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和严肃性,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全体党员的日常习惯和行动准绳。(文字/关淼)